環境社會治理是環境治理體系中有關社會要素的總和,同環境治理中的政府管理和市場調節相對應,既相互補充又相互交叉影響;環境社會治理又是社會治理體系中有關環境要素的總和,同教育、醫療等領域的社會治理相併列;環境社會治理是環境治理和社會治理的有機結合體。環境社會治理的作用對象是自然環境以及由環境問題引起的社會矛盾,它的主要目標是全方位調動社會力量做好環境保護工作,同時積極預防和化解由環境問題引起的社會矛盾。環境社會治理是環境保護公眾參與的升級版,不僅強調公眾要參與到政府主導的環境保護工作中去,更強調社會各主體自我管理和環境保護多元共治。
“社會治理”概念的流行始於上世紀七、八十年代的西方社會,多見於政治學和社會學方面的文獻,大都含有相關社會主體之間相互影響、相互作用、相互制約的意思,突出了現代社會在管理和控制上的多元性、互動性和動態性的特點。它強調現代社會治理不同於傳統的政府統治,即它不僅僅依靠自上而下的政府行政權力,而要更多地容納和依靠非政府主體的自治行動。
環境社會治理是環境社會治理是境保 護公眾參與的升級版,不僅強調要到政府主導環境保護公眾參與的升級版,不僅強調要到政府主導環境保 護公眾參與的升級版,不僅強調要到政府主導環境保 護公眾參與的升級版,不僅強調要到政府主導環境保 護公眾參與的升級版,不僅強調要到政府主導環境保 護公眾參與的升級版,不僅強調要到政府主導環護工作中去,更強調社會各主體自我管理和 護工作中去,更強調社會各主體自我管理和 護工作中去,更強調社會各主體自我管理和 護工作中去,更強調社會各主體自我管理和 環境保護 多元共治。改進我國環境社會治理的 五條建議,包括: 1)建立專門機構負責環境社會 治理 事務; 2)出台指導檔案推動全國環境社會治理工作; 3) 對重要環境社會治理政策措施組織試點示範; 4)推動環境社會治理法律規建設 ; 5)提高社會主體的環境治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