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法律的理念與價值追求

內容介紹

本書是在作者博士論文《環境法目的論》的基礎上修改完成的,通過緒論、環境立法目的演變的歷史考察、運用傳統法方法保護環境的不合理性、環境保護的基本理念、環境立法的目標、從環境立法目標的轉變看全球環境法的趨同化以及結論等七個部分,對環境立法目的的形成及其價值理念的基礎等問題展開了客觀、詳細的分析討論和系統、全面的論述。本書認為,環境法的目的是立法者依靠制定環境法而欲實現的一種基本價值,它的立法指導思想和價值需求是實現衡平世代間的人類利益、保持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以及保護人類與自然物所固有的權利及其利益。它是人類社會以法的形式確定人類與環境及其與生態系統相互關係的基本思想和價值觀念的出發點。各國在國內環境立法中以“生態利益中心主義”為理念,按照國家利益符合全球利益的原則,根據不同的國情制定和實施國家的環境保護對策和措施,並且享有地球的權利和承擔地球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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