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部西北督察局

基本信息

2017年12月26日,環境保護部西北督察局在西安掛牌。

據了解,今年9月,中央編辦批准,環境保護部各區域督查中心更名改制。環境保護部西北督查中心更名為環境保護部西北督察局,由事業單位轉為環境保護部派出行政機構,這標誌著環境保護督察機制的進一步完善,環境保護督政職能的進一步強化。

工作職責

環境保護部西北督察局是環境保護部派出行政機構,在所轄陝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區域內承擔以下職責:
1、監督地方對國家環境法規、政策、規劃、標準的執行情況;

2、承擔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相關工作;

3、協調指導省級環保部門開展市、縣環境保護綜合督察;

4、承擔國控污染源日常監督和國家審批的建設項目“三同時”現場監督檢查;

5、參與重大活動、重點時期空氣品質保障督察;

6、參與重特大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回響與調查處理的督察;

7、承辦跨省區域、流域重大環境糾紛協調處置;

8、承擔重大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案件查辦;

9、承擔環境保護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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