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壓信號發生器概述:
目前,電力部門使用的高壓交流驗電器中大多數為電容型聲光式驗電器。驗電器本身雖有自檢開關,但只能檢測驗電器本身電路狀況,對於外來電力高壓信號檢驗卻無能為力,為此本公司特研製開發了YDF系列高壓驗電信號發生器(簡稱高壓信號發生器),以此來驗證驗電器的完好性。尤其是在全部停電的作業現場,對確保設備和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有著極其重要的現實意義。
YDF系列高壓信號發生器設計安全可靠,產生的高壓信號只適用於驗電器所需的電流程度,對人體無任何危害性,產生高壓信號時即使用手觸摸電極頭也不會有觸電感覺。實為廣大電業人員理想可靠的安全檢驗工具。
二、信號發生器技術參數:
1.適用範圍:0.1KV、6KV、10KV、22KV、35KV、66KV、110KV、220KV、500KV
2.0.1-10KV高低壓兩用交流驗電器。
3.任何電壓等級的近電報警安全冒。
4.220KV驗電信號發生器可用於0.3KV以上各種規格驗電器,對驗電器無損壞。
三、信號發生器使用環境條件:
1.空氣溫度:+45~-25℃
2.相對濕度:不大於90%
3.外形尺寸:φ48×200mm
4.工作壽命:不低於15000次
5.電源電壓:4.5V(13號氧化銀電池3節、6F229V)
6.使用場合:室內外無雨天氣
四、信號發生器使用方法:
選用與驗電器相同電壓等級的驗電信號發生器。手持驗電器工作部分(驗電器頭)將發生器的電極頭接觸被測驗電器的電極頭,按動“工作”開關,此時驗電器發出聲光信號表明驗電器的性能完好,如無聲光指示表明驗電器有故障,應修理或更換後使用。
檢測近電報警安全帽時只須將高壓信號發生器的電極頭靠近報警器按動“工作”開關即可。
五、信號發生器注意事項:
1.信號發生器設有“電源指示”,使用時指示燈不亮,應更換電池後再使用。
2.信號發生器不用時應放在乾燥通風處,以免受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