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場固定物

簡介 網球場地上的永久固定物不只包括球網、網柱、單打支桿、網繩、鋼絲繩、中心帶及網帶,以下情況也算永久固定物,如球場四側的擋板、看台、環繞球場固定或可移動的椅子、以及觀眾,以及所有場地周圍和上方的配套設施,還有出於各自預定位置的裁判、司網裁判、腳誤裁判、司線員和球童。(ITF說明:為使本規則充分執行,“裁判員”的含義為,坐在球場裁判席的裁判,以及所有在比賽中協助裁判執法的工作人員)

舉例

如果廣告位於球場後側司線的椅子後面,則廣告中不能包括白色或黃色。淺色只有在不干擾球員視線的情況下才允許使用。

ITF說明

1:在戴維斯杯、聯合會杯和國際網聯主辦的巡迴賽中,對於底線後側和邊線兩側區域大小的具體要求分別包括在各項賽事的相關條款中。

2:對於俱樂部和業餘選手,底線後側場地距離至少為18英尺(5.5米),邊線側面距離至少10英尺(3.05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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