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目錄
一、公司、企業(一)法律
(二)行政法規
(三)部門規章及檔案
1.公司設立、登記
2.上市公司
(四)司法解釋
二、契約、擔保
(一)法律
(二)行政法規及檔案
(三)部門規章及檔案
(四)司法解釋
三、破產、改制
(一)法律
(二)行政法規及檔案
(三)部門規章及檔案
(四)司法解釋
四、證券
(一)法律
(二)行政法規
(三)部門規章及檔案
1.機構與資金管理
2.證券發行與交易
(四)司法解釋
五、期貨
(一)行政法規及檔案
(二)部門規章及檔案
(三)司法解釋
六、票據
(一)法律
(二)部門規章及檔案
(三)司法解釋
七、信託
(一)法律
(二)部門規章及檔案
八、保險
(一)法律
(二)行政法規
(三)部門規章及檔案
1.保險機構管理
2.保險業務
(四)司法解釋
九、海商
(一)法律
(二)行政法規
(三)司法解釋
十、涉外及涉港、澳、台貿易
(一)法律(887)
(二)行政法規
(三)部門規章及檔案
(四)司法解釋
文摘
第十八條【工會】公司職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組織工會,開展工會活動,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公司應當為本公司工會提供必要的活動條件。公司工會代表職工就職工的勞動報酬、工作時間、福利、保險和勞動安全衛生等事項依法與公司簽訂集體契約。公司依照憲法和有關法律的規定,通過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實行民主管理。
公司研究決定改制以及經營方面的重大問題、制定重要的規章制度時,應當聽取公司工會的意見,並通過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聽取職工的意見和建議。
工會是職工民主管理的重要渠道,公司應當為本公司工會提供必要的活動條件。在適用的過程中需注意:關於工會的具體操作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的規定;關於集體契約的具體問題還需適用《勞動法》及其相關的配套規定。
第十九條【黨組織】在公司中,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的規定,設立中國共產黨的組織,開展黨的活動。公司應當為黨組織的活動提供必要條件。
黨的組織不屬於公司的組織機構,不涉及公司的生產運行和經營決策,也不得干預公司的經營自由。
第二十條【股東禁止行為】公司股東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
公司股東濫用股東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