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外交特權與豁免問題研究

以常駐外交使團即外交使館及其人員的特權與豁免為主線,同時兼顧到其他各種類型的駐外使團及其人員的特權與豁免,通過考察多邊公約、雙邊協定、國際習慣法、國內立法、國際與國內司法判例及學者學說,對現代外交特權與豁免及其相關制度進行了系統研究,並對若干問題得出了規律性結論。 外交法是國際法的基本制度之一,其核心是外交特權與豁免,本書力圖在理論上有所發展。 第8章至第11章為下篇,主要對比外交特權與豁免與國家豁免、國家元首的特權與豁免、國際組織的特權與等相關特權與豁免制度之間的內在聯繫,探討其與國際法其他規範之間的衝突及其解決途徑,論述中國關於現代外交特權與豁免的立法與實踐,總結現代外交特權與豁免適用範圍的同時應著重強調駐外使團及其人員對東道國所負的義務。

內容介紹

本書是我國目前少有的研究外交特權與豁免制度的專著。以常駐外交使團即外交使館及其人員的特權與豁免為主線,同時兼顧到其他各種類型的駐外使團及其人員的特權與豁免,通過考察多邊公約、雙邊協定、國際習慣法、國內立法、國際與國內司法判例及學者學說,對現代外交特權與豁免及其相關制度進行了系統研究,並對若干問題得出了規律性結論。外交法是國際法的基本制度之一,其核心是外交特權與豁免,本書力圖在理論上有所發展。
全書分為上下兩篇,共11章,第1章至第7章為上篇,主要論述現代外資特權與豁免的理論與實踐,通過考察外交特權與豁免主要載體的各種駐外使團的類型、人員與活動,闡明職務需要說和代表性說共同構成現代外資特權與豁免的理論依據,通過探討現代外交特權與豁免的適用範圍及其與國家有關機關及第三國的關係,說明現代外交特權與豁免是進行國際交往的前提,是實施現代國際法規範的重要保證之一,通過論述侵犯外交特權與豁免和濫用外交特權與豁免兩個相反的側面,證明良好的國家與有效的國際合作是解決有關問題的最佳方法。
第8章至第11章為下篇,主要對比外交特權與豁免與國家豁免、國家元首的特權與豁免、國際組織的特權與等相關特權與豁免制度之間的內在聯繫,探討其與國際法其他規範之間的衝突及其解決途徑,論述中國關於現代外交特權與豁免的立法與實踐,總結現代外交特權與豁免適用範圍的同時應著重強調駐外使團及其人員對東道國所負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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