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質
珠海市消費者委員會於1989年12月經珠海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是對商品和服務進行社會監督的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社會組織。
宗旨
珠海市消費者委員會的宗旨是:對商品和服務進行社會監督,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引導廣大消費者合理、科學消費,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
經費
珠海市消費者委員會的活動經費由政府劃撥。
職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珠海市消費者委員會及其指導下的各級消委會履行以下七項職能:
1、 向消費者提供消費信息和諮詢服務;
2、 參與有關行政部門對商品和服務的監督、檢查;
3、 就有關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問題,向有關行政部門反映、查詢,提出建議;
4、 受理消費者的投訴,並對投訴事項進行調查、調解;
5、 投訴事項及商品和服務質量問題的,可以提請鑑定部門鑑定,鑑定部門應當告知鑑定結論;
6、 就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支持受損害的消費者提起訴;
7、 對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通過大眾傳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評;
8、 對商品和服務的質量、價格、售後服務和消費者的意見進行調查、比較、檢測、分析,並公布結果;
9、 要求經營者採取必要措施,保護消費者權益,監督有關行業組織擬定格式契約的內容。
組織機構
珠海市消費者委員會的組織機構是委員會。委員由各政府有關部門、人民團體、新聞媒體、各區消費者委員會以及各有關方面的消費者代表協商推舉產生。委員會全體會議每年召開一次。閉會期間,由常務委員會行使委員會職權。委員會的日常工作由常設辦事機構承擔,秘書長、副秘書長專職管理,並向會長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