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斗門區氣象局

珠海市斗門區氣象局

珠海市斗門區氣象局(台)前身為廣東省斗門縣氣象服務站,1965年12月籌建,1966年8月1日起正式開始氣象觀測發報和對外開展天氣預報業務,屬國家一般站(國家二級站),區站編號為59487,原址位於斗門城區井岸鎮月山,地理位置為22°13′N,113°17′E,2007年1月1日,正式啟用位於斗門區白蕉鎮連興一路251號的新站,地理位置為22°14′N,113°18′E。

主要職責

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氣象事業發展規劃、計畫的制定及氣象業務建設的組織實施;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重要氣象設施建設項目的審查、申報;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氣象活動進行指導、監督和行業管理。

二、組織編制和實施本行政區域氣象災害防禦規劃,開展氣象災害應急準備工作的認證管理,參與政府氣象防災減災決策,組織指導本行政區域氣象防災減災工作;組織編制氣象災害政府專項應急預案,指導氣象災害防禦應急管理工作;組織氣象災害監測預警及信息發布系統建設,負責氣象災害監測預警和信息發布,配合當地政府做好重大突發公共事件預警信息發布工作;負責本行政區域重大活動、突發公共事件氣象保障工作;組織本行政區域氣象災害風險普查、風險區劃和風險評估工作;組織對地方重點工程、重大經濟開發項目、城鄉建設的氣象服務;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公共氣象服務工作。

三、組織本行政區域內氣象探測資料的採集、傳輸、加工、管理,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氣象綜合探測業務運行的監控和質量控制工作;組織氣象技術裝備保障工作;依法保護氣象探測環境。

四、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氣象災害監測預報預警管理工作,及時提出氣象災害防禦措施,並對重大氣象災害作出評估,為本級人民政府組織防禦氣象災害提供決策依據;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短期氣候預測、公眾氣象預報、災害性天氣警報以及農業氣象預報、城市環境氣象預報、火險氣象等級預報等專業氣象預報的發布。

五、管理本行政區域人工影響天氣工作,指導和組織人工影響天氣作業。

六、組織管理雷電災害防禦工作,貫徹實施防雷安全生產法規、標準,履行防雷安全生產社會管理職責,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防雷設施的設計審核、施工監督、竣工驗收、雷電災害調查、事故鑑定以及指導、監督防雷安全檢測、雷電災害風險評估等工作。

七、負責向本級人民政府和同級有關部門提出利用、保護氣候資源和推廣套用氣候資源區劃等成果的建議;組織對城鄉重大建設規劃項目和氣候資源開發利用項目進行氣候可行性論證;參與應對氣候變化工作。

八、組織開展氣象法制宣傳教育,負責監督有關氣象法規的實施,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有關規定的行為依法進行處罰,承擔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

九、組織實施本部門的氣象業務現代化工作;組織氣象領域重要科研攻關和成果推廣套用;組織宣傳、普及氣象科學知識,提高本地民眾氣象防災減災意識。

十、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氣象部門的計畫財務、人事勞動、科研和培訓以及業務建設等工作;發展地方氣象事業。

十一、做好本行政區域氣象部門的精神文明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

十二、承擔上級氣象主管機構和本級人民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珠海市斗門區氣象局內設3個機構:辦公室,業務股,應急減災股(行政審批室)。

直屬機構

珠海市斗門區公共氣象服務中心(珠海市斗門區防雷所、珠海市斗門區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中心)。

主要任務:

一、 協助珠海市斗門區氣象局做好突發性災害天氣的應急信息發布工作,負責向社會公眾和特殊行業發布氣象災害預警信息;承擔決策氣象服務,組織跨部門、跨行業協調和氣象災害預評估工作;負責氣象災害預報預警的精細化和個性化服務以及公共氣象服務信息的收集和共享;承擔應對突發工作事件現場救援和人工影響作業活動的氣象信息服務;負責氣象災害的調查、風險評價和成因界定工作。

二、負責公共氣象服務的信息服務平台的建設,承擔公共氣象服務產品製作、加工和公共服務,發布公共氣象服務信息;負責城市環境、自然生態、城市安全等有關的專業氣象服務;承擔公共氣象服務需求調查分析、反饋意見收集等工作。

三、負責氣象資料查詢服務、氣象特服電話、氣象公共網站等氣象技術開發與服務;承擔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的決策服務、研究試驗以及技術開發推廣,負責建設項目的氣候可行性論證和雷電致災風險評估;組織開展行業性氣象信息服務的技術研發、系統建設和維護管理;負責公共氣象信息服務製作系統和發布平台的建設和維護管理工作;負責各類氣象信息傳播渠道的開拓和協調管理工作。

四、負責向公共媒體提供公益和決策氣象服務節目製作及氣象科普專題節目的策劃與製作;負責《廣東省應急氣象頻道》本地節目的製作和運行管理工作;負責各類新興媒體氣象服務影視產品的製作發布。

五、承擔氣象科普宣傳工作,負責氣象科普基地的運行管理;參與氣象部門科普宣傳發展規劃的編制;負責對社會氣象科普宣傳的業務指導;牽頭組織氣象科普產品的設計、開發以及組織製作。

六、負責防禦雷電災害相關規劃的編制與實施;負責雷電防禦技術和標準的制定及推廣套用;負責防雷專業技術服務、指導、培訓。

七、負責新建、改建、擴建建設項目防雷裝置設計技術審查、分段檢測及竣工檢測工作;負責對本區域防雷裝置進行定期安全檢測;負責對計算機信息網路、通訊、監控等防雷設施、雷擊電磁脈衝環境的評估及檢測工作;承擔防雷產品安全技術性能測試的質量抽查。

八、負責雷電監測及數據開發套用,負責雷電活動規律、雷電致災原理和防禦技術的研究;負責大型地網測試和研究,開展土壤電阻率分布及變化研究;負責國內外先進防雷技術及產品的推廣套用。

九、承擔區委、區政府及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其它事項。

行政許可事項

新建、擴建、改建建設項目的防雷裝置設計審核

新建、擴建、改建建設項目的防雷裝置竣工驗收

升放無人駕駛自由氣球或系留氣球活動審批

大氣環境影響評價使用非氣象主管部門提供的氣象資料審查

社會服務事項

開具氣象證明

氣象災害調查(雷災調查與鑑定)

氣候可行性論證報告審查

防雷裝置定期檢測

專項氣象服務

新建、擴建、改建建設項目防雷裝置設計技術評價

新建、擴建、改建建設項目防雷裝置檢測(含分段檢測)

雷電災害風險評估

通訊地址

單位地址:廣東省珠海市斗門區白蕉鎮連興一路251號(郵編 519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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