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山區科技局
主要職責
1、研究提出珠山區科技發展規劃和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方針、政策、法規;研究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研究確定科技發展的重大布局和優先領域;負責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工作,推動全區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提高全區科技創新能力。
2、組織編制珠山區民用科學技術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
3、研究提出科技體制改革的方針、政策和措施;推動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科技自身發展規律的科技創新體制和科技創新機制。
4、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最佳化科技資源的配置;負責科技“三項費”等費用的預、決算。
5、研究制訂高新技術發展的政策措施;負責重大基礎性研究計畫、高技術研究發展計畫、科技攻關計畫、科技創新工作和社會發展計畫的制定與組織實施。
6、強化高新技術產業化及套用技術的開發與推廣工作;指導科技成果轉化;負責指導火炬計畫、成果推廣計畫、重點新產品計畫和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等科技開發計畫的申報與實施;負責推薦省、市級區外高新技術企業;指導省、市重點實驗室等科技基地的規劃建設。
7、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的方針、政策;研究制定我區的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的計畫及遠景規劃;組織協調本區國際科技合作交流項目的實施。
8、研究提出制訂科技法規的建議;做好科技成果、科技培訓、科技宣傳、科技獎勵、科技保密、科技信息、科技檔案、科技統計、技術市場等工作;制定科學技術普及工作規劃,實行政策引導,推動科技工作發展;促進科技諮詢、招標、評估等社會中介組織的發展,推動科技服務體系的建立;指導全區科技第三產業發展工作。
9、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專利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組織擬定加強專利保護、加快專利實施的有關規章;做好各項專利管理和服務工作。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科技局內設7個職能科室。(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後勤工作;管理全系統行政經費、自然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經費;負責機關財務、接待工作。(二)政工科
負責全系統綜合協調、黨務、政務、人事、文秘、扶貧、實績考核、工青婦、體制改革等工作。(三)農牧業科
負責全市農牧業項目的篩選、審核、論證、立項、申報工作,並組織實施、檢查、指導;負責國內外先進農牧業新技術、新成果、新材料的引進、試驗、示範工作;負責全市農村牧區科技培訓工作;負責農牧業科技園區的認定、管理工作;負責農牧業科技方面的調查、統計、規劃編制等工作;組織、牽頭農牧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規劃、計畫、總結、督促、指導、協調等工作。(四)高新技術產業科
研究全市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提出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規劃和計畫;組織實施國家、自治區和全市科技攻關計畫、工業領域科技項目、高新技術園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工業科技園區的有關工作(五)技術市場管理科
貫徹實施有關技術市場的法律、法規,管理監督全市技術貿易機構,進行年度檢查,培育全市技術市場,發展科技中介組織,幫助民營科技企業和各類民營科技服務組織的建立和審核,對各類技術貿易機構實行監督檢查,規範服務功能和質量,檢驗技術貿易證書,進行技術貿易情況的統計、分析、上報等工作。組織、申報、實施社會領域的國家、自治區重大科技計畫、科研項目;組織、管理、指導社會領域的科技工作;承擔社會領域的醫藥衛生、節能減排、循環經濟方面的科技工作以及協調、聯繫863計畫的組織、申報、管理工作;負責自然科學基金計畫及基礎研究規劃方面的工作。(六)智慧財產權科
貫徹執行國家關於智慧財產權有關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提出加強我市有關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的措施辦法;做好有關智慧財產權必要的協調工作;研究制定我市專利工作發展規劃和專利信息網路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專利轉讓、專利貿易許可,專利權質押,專利廣告的出證管理工作,負責並指導旗縣市處理專利糾紛和查處冒充專利行為的工作;負責全市專利代理機構、人員資格的審報;組織推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及有關法規的宣傳普及工作;制定有關專利工作的教育與培訓規劃;負責有關專利和智慧財產權的統計和檔案管理等工作;負責全市科技獎勵工作。(七)計畫成果管理科
研究全市科技發展戰略,編制全市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和科技項目計畫;負責全市各類科技計畫的協調和配置;負責各類科技計畫的呈報、下達、匯總、驗收、統計;負責全市科技成果的鑑定、驗收、評審、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