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縣交通運輸局

成立背景

根據《中共珙縣縣委珙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珙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和〈關於珙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珙委發〔2010〕20號),設立珙縣交通運輸局(簡稱縣交通運輸局),為縣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一)將原縣交通局的職責劃入縣交通運輸局。

(二)取消已由縣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三)取消公路養路費、航道養護費、公路運輸管理費、公路客貨運附加費、水路運輸管理費、水運客貨運附加費等6項交通規費的管理職責。

(四)加強綜合運輸體系規劃的銜接,促進各種運輸方式協調發展。

(五)加強統籌區域和城鄉交通運輸協調發展職責,優先發展公共運輸,大力發展農村交通,加快推進區域和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

(六)加強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監督管理和交通運輸應急管理職責。

(七)加強對交通行業和產業項目的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執法。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交通運輸行業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組織擬訂並實施公路、水路等行業規劃、政策和標準,參與組織編制綜合運輸體系規劃,參與擬訂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

(二)負責本系統、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指導公路、水路行業有關體制改革工作。

(三)承擔道路、水路交通運輸市場監管責任,組織制定道路、水路運輸有關政策、技術標準和運營規範並監督實施,指導城鄉客運管理工作,指導出租汽車行業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運輸價格。

(四)承擔水上交通安全監管責任。負責水上交通管制、運輸船舶及相關水上設施檢驗、登記和防止污染、救助打撈、通訊導航、危險品運輸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船員管理相關工作。指導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關水上設施污染事故的應急處置,依法組織或參與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五)負責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縣財政性資金安排建議。承擔交通專項資金籌集、監管工作。指導交通運輸行業審計工作。

(六)承擔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責任。擬定公路、水路工程建設相關政策、制度、技術標準並監督實施,組織協調公路、水路有關重點工程建設和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指導交通運輸基礎設施管理和維護,承擔有關重要設施的管理和維護。指導交通運輸行業特許經營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實施交通運輸行業職業資格管理工作。

(七)指導公路、水路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按規定組織協調國家、省和市重點物資和緊急客貨運輸。組織協調地方交通戰備和保護通信線路安全工作,承擔國防動員有關工作。

(八)指導全縣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監測分析運行情況,開展相關統計工作,發布有關信息。指導公路、水路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

(九)負責公路、水路有關涉外工作,開展對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指導全縣交通運輸行業招商引資和利用外資工作。

(十)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珙縣交通運輸局機關設4個內設機構和珙縣交通戰備辦公室。

(一)辦公室(行政審批股)

負責機關日常政務的綜合協調;負責文秘、信息、督辦、提案辦理、機要、值班、保密、檔案和政務公開、接待工作;負責起草全局性的重要報告、綜合性檔案;承擔有關重要會議的組織工作;負責對全縣交通行業目標執行情況督查和管理;負責接待、處理民眾來信來訪,督查督辦信訪案件;協調處理群體性上訪事件;負責機關後勤行政管理工作;負責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扶貧工作;指導和協調交通行業的法制建設和依法行政工作;承擔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和規範性檔案審核工作;指導、組織交通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管理交通執法證件和裝備;承辦有關行政審批工作。

(二)政工股

組織協調局黨委組織工作、紀委工作、宣傳工作,承辦局黨委決議、決定和有關會務工作,負責局機關及黨組織建設的日常工作,指導下屬單位黨建和工、青、婦、關工委等群團工作;負責局管幹部的考察、考核、培養、選拔和後備幹部隊伍建設的具體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指導下屬單位的紀檢、監察工作;指導交通行業黨風廉政建設和行風建設工作。

(三)工程建設管理股(珙縣農村公路建設項目管理處、珙縣農村公路建設質量監督站)

組織擬訂全縣交通運輸行業工程建設政策、制度和技術標準;監督管理公路、水路建設項目實施,維護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秩序;指導農村公路建設和幹線公路養護管理工作;承擔縣重點公路、水路建設項目的設計檔案審查、施工許可審查和竣工驗收;承擔公路、水路建設從業單位和從業人員的信用評價、資質管理工作;負責對交通建設工程項目的招標投標活動監督執法;監督重點公路、水路建設項目的工程進度、工程質量、工程造價;指導公路、水路基礎設施的維護和管理;組織擬訂農村公路、幹線公路水毀、渡改橋建設等專項計畫,組織交通行業科技項目、科技信息交流和鑑定、評審、推廣工作。

(四)交通安全運輸股

負責全縣公路、水路運輸市場的行業行政管理;負責公路、水路客貨運輸的綜合協調及行業管理;負責重點物資、緊急物資運輸的組織工作;制定聯合運輸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負責客貨運輸車輛維修、租賃、運輸服務、搬運裝卸、機動車技術檢測、機動車駕校和駕駛員培訓的行業管理工作;負責全縣交通、水陸客貨運輸的質量管理工作;負責運輸價格管理工作;指導全縣交通行業全面質量管理工作;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城市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和政策,研究擬訂我縣城市交通發展規劃,擬定運力投放方案和運行線路,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訂城市交通秩序整治方案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在城市統一規劃下進行客運站點、渡口碼頭的規劃布局,並指導建設、維護和管理;配合城市交通運輸加油站、加氣站的規劃工作;指導城市計程車和人力三輪車市場的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全縣交通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責宣傳貫徹黨和國家、省、市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負責管理全縣水陸運輸、水陸建設施工、養護生產中的安全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參與重大交通事故的調查處理。

珙縣交通戰備辦公室(珙縣保護通信線路安全辦公室)

制定交通戰備的有關政策和措施,規劃全縣國防交通網路布局,對縣內交通建設提出有關國防要求的建議;參加有關交通工程設施的勘測、設計、鑒(審)定和竣工驗收;負責全縣的國防運力動員和運力徵用;制訂和實施全縣國防交通物資儲備計畫,調用國防交通物資;負責全縣保護通信線路安全工作的組織、協調、檢查督促工作,參與有關保護通信線路安全的綜合治理工作;指導、檢查、監督全縣鐵路、交通、郵政、電信等部門的國防交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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