玲瓏金礦

1896年,李宗岱徵得王文韶的批准,曾準備再行集資開採招遠等地金礦。 1897年5月李宗岱之子李家愷(字道元)繼承礦權,恢復了生產。 1899年,山東省政府與德國立約,準開登州五礦。

東距煙臺市137km,西南距招遠縣城16km,招黃公路通過礦區,交通方便。山東省招遠金礦,始建於1962年7月,礦部設在玲瓏鎮。

以“官督商辦”起家

光緒十一年(1885年),山東濟東泰武臨道道台李宗岱在李鴻章的支持下,依仗權勢擠走了郭德禮,籌集資本銀45萬兩,在督辦平度金礦局的同時,派人來招遠探礦。自此,李宗岱父子三代在玲瓏山開採黃金達50年之久,跨清代和民國兩個時期。
李宗岱是廣東南海人,出身於富商之家,當時是山東濟東泰武臨道道台。他在 1885年請準創辦了平度金礦,並向官府和英國滙豐銀行各借 18萬兩白銀做開辦資本,僱傭外國礦師,從舊金山購進一座具有60馬力的舂礦機。開工不久,即發現該礦含金量不高,交通也不方便,到 1888年就虧空了45萬兩。
1891年,平度金礦徹底破產,李宗岱與旅美華僑林道踞的代表李贊芬(又名李贊勛)約陳世昌、徐麟光等人成立“招遠礦務公司”,開採李宗岱先前租買的招遠玲瓏山紅石崖金礦。經北洋大臣李鴻章批定,派李宗岱為督辦、陳世昌和李贊勛為總辦、徐麟光為會辦、李錫功為總董事,同時領得官款銀25萬兩。
至1892年春,已挖到玲瓏山金礦礦脈,並於 6月礦局聘請美國礦師查驗礦石,通過查驗,認為金礦含金量豐富,適合開採。李宗岱認為這是一個大好機會,立即定購了美國機器,準備用新法採礦。但是作為機器採辦人的李贊芬卻購買鐵碾等無用之物,“迄無一效,而已糜費巨金”。礦局不得已只好又改用土法生產。
因只採不探、管理落後和采冶技術落後,獲利甚微,公私股款積欠數十萬。1894年,李宗岱以“任意枉為”為由稟請當時的北洋大臣王文韶將李贊勛查辦,而礦局生產也因虧累過巨陷入停頓。1896年,李宗岱徵得王文韶的批准,曾準備再行集資開採招遠等地金礦。適逢日軍占據威海,於是一向頑固守舊、對開礦持反對態度的山東巡撫李秉衡便以“歷辦礦務並無成效”、“恐礦丁與日兵有齟齬”為由,奏請清政府,將各處金礦封禁,不準續辦。至此,李宗岱所辦金礦完全失敗。不久之後,李宗岱鬱悶死於濟南。

探索失敗的中外合資

1896年2月,清政府發出開禁諭旨。山東巡撫雖於 1897年解除封禁,但仍限制以“ 不得使用外資、外國技師及洋法”等條件。1897年5月李宗岱之子李家愷(字道元)繼承礦權,恢復了生產。李家愷欲擴大黃金生產,卻一直苦於資金匱乏而未能實現。
此時帝國主義也加劇了對煙臺黃金資源的掠奪。1899年,山東省政府與德國立約,準開登州五礦。1900年,德國“榮華洋行”商人到玲瓏金礦,提議由中德合資經營,並與急需資金的李家愷簽訂了《合辦經營契約》,後由於政府官員的干預,契約取消。1907年,李家愷與美國開闢公司簽訂了為期30年、投資200萬英鎊的合辦契約,後因1914年日德戰爭爆發,未被政府批准而作廢。
1912年李家愷又與美國芝罘(煙臺)“馬高洋行”簽訂出售玲瓏山礦石契約,當年7月就運走礦石180噸,後因礦石品位下降而告終。1914年,日本三鞭礦業公司先後與李家愷談判,謀求合資辦礦,還簽訂《合辦經營契約》,因國人反對和其他諸多原因,最終沒有實現。
1924年2月,日本資本家中山辰次郎與李家愷簽訂了“暫時代採買賣礦石契約”,成立了中山礦業公司,但因日投資者發生內訌,該礦經營陷入困境,後經日本駐青島領事館官員的調停,並取得了日本資本家山本唯三郎的投資,於 1925年5月將中山礦業公司改組為“招遠礦業株式會社”。當時中國政情不穩,日投資者多猶豫不前,所以招遠礦業株式會社成為一個只掛虛名、實無資金的會社。
這時美國馬高洋行的經理馬高與李家愷秘議由美國出資、中美合辦計畫。這一情況被招遠礦業株式會社的代表馬場惟明了解後,立即報告滿鐵(即南滿洲鐵道株式會社,是日本駐我國東北經濟侵略的大本營),滿鐵認為,玲瓏金礦資源豐厚,如丟掉在該礦權利,實屬可惜。他們通過多方周旋,使李家愷斷絕了與美商的關係,並答應在 6個月內出資9萬元。後因滿鐵興業部長更換,投資未能實現。此時,李家愷已拒絕了美商,又面臨日本資本家失信,深感失望,於 1931年3月16日發出通告,解除前訂所有契約,不久死去。
李家愷死後,礦權由其養子李宜明(字公亮)繼承。1934年12月礦場取得了山東省建設廳的採礦執照,1935年集股40萬元組成了“招遠玲瓏金礦股份有限公司”,雖然添置了部分機器,生產仍以土法為主。
1936年,國民黨中央政府實業部批准由日本投資65萬元,中方投資75萬元,成立了“招遠玲瓏金礦股份有限公司”,該公司立即建起了150噸/日機械化選礦廠。該公司名義人李宜明,早在 1934年7月死去,公司沒有辦理更換名義人手續。此外,中方股東及資金登記虛偽,有損國家權益,後經山東省政府上報實業部,由實業部派人調查核實後上書青島地方法院。
1937年6月29日青島市地方法院以該公司失去名義人,增資登記有虛偽等情依法撤銷其登記。不久“ 七七事變”發生,12月國民黨山東省政府主席韓復榘派軍隊到玲瓏,將廠房機器全部炸毀,物資設備全部損失。

抗戰期間遭到掠奪性開採

1938年中國共產黨膠東特委率領山東人民抗日救國軍第三軍西上創建了蓬(萊)黃(縣)掖(縣)抗日根據地,於 7月在九曲成立了“ 招遠採金委員會”,9月在靈山成立“採金委員會”,隸屬膠東特委。國民黨蔡晉康部進駐玲瓏敲詐搗亂,迫使中共招遠採金委員會撤到黃縣,日軍占領玲瓏後,蔡晉康聞訊而逃,特委領導的採金委員會轉入玲瓏外圍。1940年8月招遠採金管理委員會改為“玲瓏採金局”,領導民眾採金,籌集抗日資金。
1939年2月27日,日本侵略軍小川支隊和漢奸劉桂堂部侵占招遠城,翌日占領了垂涎已久的玲瓏,叫嚷:“寧失招遠城,勿失玲瓏礦”。隨日軍開發掠奪玲瓏黃金資源的第一個是“鬼怒川礦業公司”,兩年後因不得力,被“北支那開發公司”趕出玲瓏,“北支那”又與三菱礦業公司合作成立了“山東金礦開發組合招遠礦業所”,至日軍投降。
那時,日軍在玲瓏礦區屯駐了一個日軍中隊,還在四周山上修築了七座炮樓,礦區周圍架起了三層電網和鐵蒺藜,嚴加防守,在礦區唯一通道上設立三道崗哨。距離礦區最近的小蔣家村老百姓全被趕出家園,駐著一個偽軍連和一個機槍中隊,玲瓏四周的大園、九曲、台上、歐家夼等村都設立了偽軍據點。日軍為了強化治安,還慘無人道地鎮壓礦工的反抗。
日軍盤據玲瓏6年半中掠奪去多少黃金,說法不一。1947年7月,北平“保定綏靖公署審判戰犯軍事法庭”審判日本戰犯時,原玲瓏金礦股份有限公司經理曲運鴻生前向法庭依法控告“原玲瓏金礦股份有限公司日本股東利光鶴松等10名,1936年~1937年間,掠奪去玲瓏山洞外貯存礦石20萬噸,冶煉淨金16萬兩,請求引渡處理賠償”一案,1948年7月,南京國民政府工商部部長陳啟天批轉給山東省建設廳查案核辦,適因我軍圍困濟南,此案未結。但提出賠償的黃金16萬兩可作掠奪依據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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