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 文
幼兒曹,聽教誨:勤讀書,要孝悌;學謙恭,循禮儀;節飲食,戒遊戲;毋說謊,毋貪利;毋任情,毋鬥氣;毋責人,但自治。能下人,是有志; 能容人,是大器。凡做人,在心地;心地好,是良士;心地惡,是凶類。譬樹果,心是蒂;蒂若壞,果必墜。吾教汝,全在是。汝諦聽,勿輕棄。
賞 析
“幼兒曹”中的“曹”字是“等、輩”之意。“幼兒曹”意為:孩子們。後面所有話語均通俗易懂,完全是向孩兒們說話的口氣。詩的對象憲兒是王陽明養子王正憲。
王陽明家訓無論是“三字經”載體,或是“心學”的內容都適合作為現代親職教育的範本。作為訓蒙學的教材,其三字經的載體適合小孩子誦讀,音調和諧押韻,讀來朗朗上口,即使兒童不一定字字都懂得很透,也足以啟發其想像,會讓孩子感覺到書有念頭,有學頭,促進他們求知的欲望。因此,王陽明一貫主張用詩教作為蒙學的主要教育手段之一。
就其內容而言,王陽明家訓與當代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也是深相契合。第一,王陽明倡導文明和諧的倫理道德,其家訓說:“勤讀書,要孝弟;學謙恭;循禮儀。”第二,王陽明表彰向上的日常規範,其家訓說:“節飲食,戒遊戲;毋說謊,毋貪利。”
宣揚“知行合一,致良知”心地善良的“心學”是王陽明思想的核心,其家訓最後一部分揭示“心學”精髓——“凡做人,在心地;心地好,是良士;心地惡,是凶類”,強調“心”之重要,這個“心地好”便是崇尚“富強、民主、文明、和諧;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愛國、敬業,誠信、友善”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王明陽家規
王陽明家規的核心是良知教育,主張“蒙以養正”,把勤讀書、早立志、學做人、做好人作為家規教育的重中之重。
關於憲兒
正德十年(1515)正月,王陽明年四十四歲,但是王陽明及弟守儉、守文、守章俱未有子,父親王華即選擇三弟王兗的兒子王守信的第五子王正憲來過繼,作為王陽明嗣子。是年,正憲八歲。
王正憲,字仲肅,號紫漢,生於正德三年(1508),55歲卒,配吳氏。
寫作背景
正德十一年(1516)九月,經兵部尚書王瓊舉薦,王陽明升任都察院左僉都御史巡撫南贛汀漳等處。正德十二年(1517)正月至贛;二月平漳寇,四月班師;九月改授提督南贛汀漳等處軍務;十月平橫水、桶崗諸寇。正德十三年(1518)正月征三浰,三月襲平大帽、浰頭諸寇,四月班師。六月,王陽明先後平息贛南山區多處山民暴亂事件,因功升任都察院右副都御史。
夏,王陽明在贛州巡撫衙門接待了從餘姚家鄉來贛州看望他的叔父王德聲。留衙三個月,當叔父準備回歸餘姚時,王陽明即寫了《送德聲叔父歸姚》詩:“猶記垂髫共學年,於今鬢髮兩蒼然。窮通只好浮雲看,歲月真同逝水懸。歸鳥長空隨所適,秋江落木正無邊。何時卻返陽明洞,蘿月松風掃石眠。”
王陽明功成名就,萌生出歸鄉隱居之念,故在詩中有“何時卻返陽明洞”之句。此時正是朝廷需要王陽明效力之時,豈能讓他回家清閒。但是,家中有正憲兒,時年十一歲,正是切須教訓之時,趁叔父回家之便,隨帶一紙“家訓”以教訓兒子。於是便有了這則《示憲兒》的《王陽明家訓》。他希望家人對正憲兒嚴加教訓,讀書學禮,從“心地”開始,以德行著手,將兒子培養成為“良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