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簡介
先後在海西州軍分區、海西州都蘭縣人武部、青海省民政廳辦公室工作,
1995年7月任青海省民政廳辦公室副主任,
1999年2月任青海省民政廳辦公室主任,
2000年6月任青海省民政廳優撫安置局局長,
2009年10月任青海省民政廳辦公室主任(政策法規處處長),
2010年7月任青海省民政廳黨組成員、副廳長。
工作成就
該同志從事擁軍優撫安置工作八年來,刻苦學習、勤奮敬業、忘我工作、成績顯著,榮獲省直機關“十佳公僕”、“全省優秀共產黨員”等榮譽稱號。在他的帶領下,優撫安置局各項業務工作取得顯著成績。2004年被民政部、總政治部授予“全國愛國擁軍模範單位”榮譽稱號,2007年被省政府評為“全省信訪工作先進單位”,有3名工作人員受到省、部級表彰獎勵。
任免信息
2015年9月7日,青海省人民政府批准:因任職年齡到限,免去王長明同志的青海省民政廳副廳長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