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報處分
遜克縣原副縣長段迎春、林業局原局長王自東工作中監督不力作風懈怠問題。2012至2016年,縣林業局在森林資源保護、管理和監督等方面職能缺位,轄區內破壞林地資源現象十分突出,毀林開墾地塊263塊,面積176.66公頃;改變林地用途75塊,面積131.09公頃。段迎春負重要領導責任,王自東負主要領導責任。2018年4月27日,段迎春、王自東分別受到記過和記大過處分。
工作經歷
1989.09—1991.07 齊齊哈爾師範學院黑河分校數學專業學習
1991.07—1993.11 德都縣第一中學教師
1993.11—1995.12 遜克縣廣播電視局技術事業股負責人
1995.12—1998.06 遜克縣廣播電視局技術事業股股長
1998.06—2004.05 遜克縣寶山鄉政府副鄉長(1998.08—2000.12中央黨校函授學院函授法律專業學習)
2004.05—2005.07 遜克縣寶山鄉黨委副書記
2005.07—2006.09 遜克縣寶山鄉黨委副書記、紀檢書記、人大副主席
2006.09—2009.08 遜克縣寶山鄉黨委副書記、政府鄉長
2009.08—2011.08 遜克縣寶山鄉黨委書記、人大主席
2011.08—2012.09 遜克縣寶山鄉黨委書記
2012.09—2016.12 遜克縣林業局黨委書記、局長
2016.12— 遜克縣人民政府副縣長、黨組成員
分管工作
負責全縣林業經濟、造林綠化、森林防火、道路交通等方面工作。分管省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林業局(防火辦、森林消防保障中心)、武警森林大隊、交通運輸局、氣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