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任格爾木市鉀鎂廠黨委委員、紀檢辦主任、法律顧問室主任併兼格爾木新月律師事務所律師。在海西州從教數年,為海西州培養了一大批合格的領導幹部,多次被評為海西州黨校先進工作者。1996年調入格爾木市鉀鎂廠,在此期間,幫助企業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舉辦法律講座,定期召開黨、政、工、團聯席會議,解決生產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在任法律顧問期間,充分發揮職能作用,為廠里處理各類經濟糾紛案件12起,為企業避免和挽回經濟損失125.45萬元。其傳略被輯入《世界名人錄》(中國卷)大型國際交流系列史冊中。
王聚寶,曾用名:王聚保, 蒙古族,1964年7月生,河南省鎮平縣人,中共黨員。1986年畢業於青海民族學院法律系,獲法學士學位。1986年7月分配到青海省海西州委黨校工作,先後任法學教員、教務科副科長、海西州律師事務所兼職律師、崑崙律師事務所主任。歷任海西州律師協會常務理事、海西州及青海省律師協會法律顧問委員會委員等職務。
現任格爾木市鉀鎂廠黨委委員、紀檢辦主任、法律顧問室主任併兼格爾木新月律師事務所律師。在海西州從教數年,為海西州培養了一大批合格的領導幹部,多次被評為海西州黨校先進工作者。1996年調入格爾木市鉀鎂廠,在此期間,幫助企業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舉辦法律講座,定期召開黨、政、工、團聯席會議,解決生產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在任法律顧問期間,充分發揮職能作用,為廠里處理各類經濟糾紛案件12起,為企業避免和挽回經濟損失125.45萬元。其傳略被輯入《世界名人錄》(中國卷)大型國際交流系列史冊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