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樂縣電大工作站站長王立生等人借公務差旅之機公款國內旅遊問題。2014年5月,王立生擔任將樂縣水南中學校長期間,帶隊赴寧夏支教考察。考察結束後,經王立生提議,一行四人於2014年5月23日至25日前往四川省成都市區及當地多處知名景點遊玩。繞道旅遊產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等各項費用合計7841元,於2014年6月經王立生審批同意後在水南中學財務核銷。此外,王立生還利用職便,在水南中學財務違規報銷本次公務出差期間應由個人支付的市內交通費、餐飲費等費用合計7199.6元。2018年10月,將樂縣紀委給予王立生黨內警告處分,並追繳違紀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