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秋麗

王秋麗,1972年7月生。現任自治區檢察院公訴一處副處長。

基本信息

簡介

王秋麗,女,漢族,1972年7月生(38歲),新疆博湖人,1993年8月參加工作,黨員,研究生學歷,現任自治區檢察院公訴一處副處長。

工作實績

從事檢察工作十七年,她時刻保持為民服務的忠誠本色,不斷踐行身為一名檢察官的公正清廉。十七年,她精心去做每一項工作,不管是否瑣碎;細緻辦理每一起案件,不管是否簡單。她的人生追求是:堂堂正正做人,兢兢業業從檢。她從1998年開始獨立辦案,先後辦理大小案件二百餘件、審查把關各類案件三百餘件,重大、疑難案件一半有餘,如辦理的巴州最大挪用公款案、巴州第一涉黑案、巴州國企改制第一案等大案要案等,無一起錯案,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會效果。在借調最高檢察院工作期間,她紮實的理論功底、很強的業務能力受到最高檢察院的好評;她撰寫的《死刑案件檢察環節的程式控制》一文被《中國檢察官》刊登。調入自治區檢察院工作後,她既承擔辦案任務,又承擔公訴綜合業務,先後辦理、指導大要案三十餘件,撰寫材料六十餘份四十餘萬字,所有工作任務都圓滿完成。在“7·5”案件辦理中,她先後審查、指導、辦理死刑案件14件,她審查案件、出席法庭的優異表現受到中央法制組、自治區政法委的充分肯定,已成為新疆檢察機關建功成才的典範。

獲獎情況

2000年被評為第一屆全疆優秀公訴人;
2002年被評為第二屆全疆優秀公訴人;
2002年榮獲自治區三八紅旗手、自治區十行百佳婦女榮譽稱號;
2003年被評為全國優秀公訴人、2003年最高人民檢察院將業績載入《輝煌歲月·中國優秀檢察官榮譽檔案》;
2004年榮獲“建設開發巴州”金質獎章;
2009-2010年連續二年被自治區人民檢察院評為優秀公務員;先後榮立一等功一次、二等功三次、三等功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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