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經歷
1994年1985年6月和1990年6月先後畢業於安徽農學院和浙江大學,90年6月先後畢業於安徽農學院和浙江大學,分別獲農學學士和第二法學學士。1994年前為安徽農學院茶業系專職學生輔導員、團總支書記,1994年後轉為安徽農學院人文社科系專職教師。現任安徽農業大學人文社會科學學院教授、碩士生導師。
兼職:中共安農大研究生院人文研究生支部書記;1992年通過國家律師資格考試,1994年開始律師實務,擔任安徽安泰達律師事務所律師。校常年法律顧問;安徽安泰達律師事務所律師(執業證號碼: 略),省律協第八屆民事法律委員會委員。
主講課程
《法律基礎》(《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契約法》、《物權法》、《智慧財產權法》。
研究方向
民事法律、大學生法制教育、科研成果智慧財產權化與保護等領域。
主要貢獻
教研項目
(1)《契約法》教學課件研究,安徽農業大學2009年教學研究項目。
(2)《致使大學生學風考試作弊學校因素的研究》,安徽農業大學2008年教學研究項目。
(3)《契約法實例教學法及內容體系研究》,安徽農業大學2003年教學研究項目。
(4)《法律基礎教學內容研究》,安徽農業大學2002年教學研究項目。
(5)《民法學教學課件研究》,安徽農業大學2001年教學研究項目。
科研項目
(1)《當代中國馬克思主義大眾化研究成果的轉化方式研究》(項目編號:09JD710008),教育部人文社科項目。
(2)《農業科技成果轉化資金績效評價體系研究》(項目編號:略),安徽省軟項目。
(3)《提高農業科技成果智慧財產權轉化率法律措施的研究》(項目編號:2005sk125),安徽省教育廳人文社科項目。
(4)《農業智慧財產權保護研究》(項目編號:2003jw159),安徽省教育廳人文社科研究項目。
著作
(1)《實例契約法學》,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1月版(獨著,40萬字)。
(2)《契約法》,中國農業出版社2005年7月版(全國農林院校十五規劃教材,主編,54.6萬字)。
(3)《民法》,中國農業出版社2005年8月版(全國農林院校十五規劃教材,參編物權篇部分,7.5萬字)。
論文
1)《論馬克思主義大眾化研究成果轉化方式》,《思想政治教育研究》2010年第6期。
(2)《科技研究項目及成果網路登記平台研究》,《中國科技論壇》2009年第2期。
(中國人民大學人大複印資料《創新政策與管理》2009年第7期全文轉載)
(3)《科技成果智慧財產權化與國家智慧財產權戰略、國家科技發展戰略》,《中國科技論壇》2007年第6期。
(4)《論科技成果智慧財產權化》,《中國科技論壇》2006年第4期。
(中國人民大學人大複印資料《科技管理》2006年第10期全文轉載)。
(5)《企業會計涉假民事責任研究》,《安徽大學學報》2005年第3期。
(6)《解除條件與解除契約的條件關係辨析》,《安徽警官職業學院學報》2005年第1期。
(7)《法學課程教學方法的探討》,《中國大學教學》2004年第12期。
(8)《法律基礎應以權利意識教育為主線》,《高等農業教育》2004年第10期。
(9)《談談茶業中的智慧財產權問題》,《茶業通報》2003年第4期。
(10)《智慧財產權與茶業》,《茶業通報》1998年第4期。
(11)《中介詐欺現象透視》,1996年4月10日《安徽日報》“經濟與法”版。
(12)《司法機關應負起維護法律尊嚴的責任》,1995年9月16日《中國律師報》第1版。
獲獎記錄
《契約的效力》課件2009年獲安徽省高教類課件三等獎。
《實例契約法學》2005年獲安徽農業大學教學一等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