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王步灜(1852—1927),字仙洲,號白麓,晚號遯遯齋,又署息壤餘生。先祖為山西洪洞縣人,明洪武初年移民時遷入陝西郿縣金渠鎮河底村。步灜自幼天資聰穎,入讀之後,酷喜《四書》、《五經》,常以先哲為楷模,嚴律己身,應童試而連中附生、增生、廩生。
任務生平
同治十二年(1873)癸酉科拔貢,一舉由廩生升到國子監讀書。光緒元年(1875)“乙亥科”舉
人。次年(1876)“丙子科”考中二甲進士,遂任戶部河南司主事(正六品),後升員外郎(五品)。
“吾之學在聖賢,吾之志在忠孝,吾之操在廉恥,吾之行在仁恕,吾之根在誠,吾之推在勤,吾之察在明—…”是他晚年自我總結的寫照。他一生言行作為,正是在這樣的思想指導下實踐的,尊聖賢、忠帝王、恨貪官、愛子民。光緒二十七年(1901)七月七日,以李鴻章、奕匡為代表的清廷與英、美、法、德等十一國簽訂喪權辱國的《辛丑條約》,時值步灜保護慈禧太后與光緒帝到西安避八國聯軍入侵。步灜隨慈禧、光緒回京後,因功升任戶部郎中、京察一等補御史。不久他聯想外敵人侵,侮我中華,《辛丑條約》損我國威,國
難當頭,民不安食,深感國患民憂,以其近帝之便,數月連上疏八十餘章直言進諫,陳以興利除弊、除暴安良之策。因恐遺患親友同僚、禍及子孫,每疏從起草、修改到繕抄、呈
上,皆出自他一人之手,並及時焚其底稿,不留任何患根於官邸私署。由於清王朝已瀕於崩潰邊緣,他的進諫良策不僅未被採納,反而觸及了權貴,很快遭貶外調,就任常州(今
江蘇常州市)知府。
步灜奉旨一到常州任所,府內屬官和地方紳士,按慣例立即奉獻“坐堂銀”三千兩,他堅決拒納。為革除官場陋習,明令為官必清廉,貪者必嚴辦,陋規陋習全革除,正本清源,
明辨是非,風聲所樹,全境肅然。在任期間,敬教勸學,抽時親臨學堂授課,獎拔優秀,資助無力就學者,用自己薪俸銀兩辦了兩處規模可觀的學校。經常詢問民間疾苦,對地方利弊,了如指掌,言行一致,剛正不阿,光明磊落,法度嚴謹,息訟禁賭,保黎孤恤,諸官懼服,仕風大變,續修府志,千古流傳。他在常州府大堂掛一牌,立一碑,明示決心:清
廉從政,為國為民。他的政績卓著,使常州大興,頗受人民讚譽。
由於他在御史任內,曾上疏彈劾贓官得元,而得元之父端方,此時恰由陝甘總督調任兩江總督,憑藉權威,為子泄恨,引為怨妒,上奏朝廷,請調步灜於“邊要”。於是,他由繁華、富饒的江南被貶調到艱苦、貧瘠的西北甘肅任涼州(今甘肅武威市)知府。離任時,府屬八縣人民先是送帖挽留,未獲省官準允;繼而捐送“萬人傘”,贈“清廉第一”匾額,以表敬仰、褒揚和留念。
在涼州知府任上,還護理(兼)甘涼兵備道、西北經營務處等職,據傳共掌五顆大印,集一州軍政大權於一身。這段政績主要有四:一是以治“常”之法,革除官場一切陋習;二是注重教育事業,延聘師資,分任學堂教習,捐資創辦模範國小,教授新文,省提學使視察至涼,對其創辦的新學大加讚譽,稱為全省之冠;三是提倡種桑,從南方購買蠶種,勸農精心飼養,終於得成,人民傳相仿效,民智漸開;四是處理軍務,整飾軍律,維護地方治安。孫中山領導辛亥革命成功,時年逾花甲的步灜,以病老為由,七上辭呈於民國政府,不願出任甘肅省提學使(相當今之省教育廳長),以此表示忠於封建皇帝。清宣統三年(1911)歲尾除夕,他為自己所撰《生擴志》的開頭說:“人之生也,以身而死也,以心心
已死,身雖在,亦虛殼耳!吾之身,生以鹹豐二年四月十三日寅時;吾之心,死以宣統三年十二月三十日亥時,行年六十。”,他實際活到民國16年(1927)六月二十一日才辭世。
步灜由涼州回到眉縣家鄉,日與農夫為伍,安享田園樂趣,以書法、作詩、吟詠自娛,手抄先儒警句十餘萬言,口誦心鑒,作為人的準則。常與人談論古今事,聊以自慰。親入田間作務二畝南瓜。門前是由省城到縣城必經的東西大道,常於道旁擺一小桌,備有煙茶,熱情招待行人,並在夜間和雨天留宿,供人吃飯,供畜草料,不取分文報酬,深受路人稱讚。他對民初大小軍閥混戰的局面深惡痛絕,曾在《感舊百首》詩中寫道:“我從賊里度時光,卿在長安空望鄉。”表達了他的心境。
人物評價
王步灜生活在一個複雜的歷史時期,為官30年,清正廉明,政績卓著;回鄉以農夫自慰,平易近人;後期書法蒼勁有力,別具風格;一生學品兼優,見識極廣。他在《生擴志》中精煉地寫道:“吾所歷燕、趙、齊、魯、豫、晉、吳、楚、皖、鄂、蜀、隴,所見:山則岱恆、高華、終南、太白、峨嵋、崆峒;水則黃河,長江、渤海、震澤、鄱陽,而夔門觀江入峽,龍門觀河出山,尤為可喜;人則帝王將相、道儒奇士,黃白黑棕;諸種物則飛潛動植,博及中外奇產。”僅88個字,卻概括了一生足跡所到和對祖國山水、人物、物產的奇特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