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業績:畢業後,在河北玉田縣任中學教師3年,縣文教局指導員3年,工委團書記3年,縣委報導組副組長2年。1969年調唐山地委工作,任辦公室幹事、秘書(副縣級)、副主任。後又任唐山市委辦公室副主任、唐山市鄉企局副局長。1987年調唐山市廣播電視局工作,相繼任副局長、局長兼黨組書記、調研員,使廣播電視局相繼成為省、市“精神文明單位”,河北省、全國“廣播電視系統先進單位”。個人被評為“市政府系統優秀共產黨員”、“市級優秀黨務工作者”,被授予“市級勞動模範”、“省級優秀黨務工作者”、“河北省勞動模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