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北湖區增福街道增湖村3組原出納王斌侵占村組集體收益案。2009年7月,王斌利用職務便利,夥同非黨員組長王紀章和組會計王文義,將村組土方工程集體收益5.38萬元進行平分。王斌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司法機關已依法追究三人刑事責任。
王斌,郴州市北湖區增福街道增湖村原出納,2009年7月因侵占集體財產被判刑。
郴州市北湖區增福街道增湖村3組原出納王斌侵占村組集體收益案。2009年7月,王斌利用職務便利,夥同非黨員組長王紀章和組會計王文義,將村組土方工程集體收益5.38萬元進行平分。王斌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司法機關已依法追究三人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