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蘄春縣財政局局長
主要成績
1998年被縣委表彰為"優秀班長",1999年被縣委表彰為重視宣傳思想工作優秀領導。自任局長以來,注重該縣財政系統兩個文明建設,積極推進財政改革,大力培植財源生長點,一年抓好一個重點。1994年重點抓分稅制改革,1995年重點抓效益財政"10個十"工程、1996年重點抓財政內外資金管理,不斷完善縣鄉財政體制,1997年重點抓提高財政運行質量,全面開展稅源普查,1998年重點是以抗洪精神抓財政目標的實現,保救災、保吃飯、保穩定,1999年以積極的財政政策支持移民建鎮和水利基礎設施建設,加速農業綜合開發,受到了財政部長和省政府領導的肯定。全縣財政收人1994年為7000萬元,1996年超過億元,1999年突破2億元。到1998年底,大同、漕河等兩個鎮財政所和縣財政局機關分別被晉升為省級最佳文明單位和省級文明單位,全系統被晉升為市級文明系統。
個人榮譽
主編的《探索與實踐--一分稅制五年來的蘄春財政》一書,由湖北人民出版社出版發行。還注重財政基礎理論研究、先後在省部報刊發表有影響性的論文20餘篇。其中《財政學體系的邏輯起點問題研究》、《財政概念立體結構簡論》等財政基礎理論與實際問題的專題論文,在財政理論界產生了一定的影響,分獲1997年湖北省財政科研課題一等獎和1999年黃岡市政府首屆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三等獎。
原浙江省嘉興地區司法處處長
簡介
王振遠(1923~2014.03.10),男,山東省臨朐縣人,1940年2月參加革命工作,同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原浙江省嘉興地區司法處黨組書記、處長,離休幹部。
簡歷
歷任臨朐縣九山區民政助理員,南流區區長,山東省第三行政督察專員公署糧食局人事秘書,浙江省嘉興市政府民政科長,嘉興縣法院副院長,嘉興專員公署監察委員會副主任、政法室主任,浙江省人民法院嘉興分院院長,嘉興專員公署辦公室主任,嘉興地區中級人民法院院長等職。
逝世
2014年3月10日,王振遠同志(享受地專級待遇)因病在浙江湖州逝世,享年91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