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0年參加工作,1985年末調任雙陽縣保險公司人事科長。1988年任副經理兼黨支部書記後,保險費收入連年大幅度增長,由1988年的186.2萬元增長到1993年的967.9萬元,平均每年增長40.8%。為了扭轉保險經營效益極差的被動局面,深入調研總結探索出了“大保面,低保額,中費率,慎賠付’的管理辦法,並在全地區推廣,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任經理期間,“扭轉盲目追求保費進度的‘重展業、輕效益’的傾向”。堅持“以展業中心,以效益為重點”的經營指導思想,調整險種結構,果斷停辦了賠付率高達250%的梅花鹿保險和效益很差的種植業保險;對賠付率較高的車輛保險,從承保到理賠的各個環節進行了調整,高檔車限制車損險保額,實行固定限額承保;理賠則採取了集體研究賠案、監察審計科參領理賠全過程,堅持出第一現場等辦法,增強了內外製約機制,有效控制了賠款額度和假錯案的發生,賠付率由原來的120%降低到60%以下,使該公司的業務經營走上了良性循環的健康發展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