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1984年09月至1986年07月,在貴州省人民警察學校公安專業學習。
1986年07月至1989年10月,任貴州省公安廳通信處助理偵察員、偵察員(其間:1986年7月至1987年7月在凱里市公安局大十字派出所見習)。
1989年10月至1991年03月,任貴州省公安廳刑偵處偵察員。
1991年03月至2000年10月,任貴州省公安廳辦公室助理偵察員、偵察員、秘書科副科長、科長(其間:1987年10月至1991年10月在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公安管理專業學習;1998年3月至2000年6月在省委黨校法律專業學習)。
2000年10月至2005年07月,任貴州省公安廳政治部宣傳處副處長、處長。
2005年07月至2008年06月,任貴州省公安廳辦公室(指揮中心)主任。
2008年06月至2008年10月,任貴州省公安廳指揮中心(辦公室)主任。
2008年10月至2010年12月,任貴州省公安廳指揮中心(辦公室)主任(副廳級)。
2010年12月至2011年11月,任黔東南州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副廳級)、州委政法委委員。
2011年11月至2011年12月,任黔東南州委政法委書記、州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副廳級)。
2011年12月至2014年09月,任貴州省黔東南州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公安局局長。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4年9月19日,據中紀委監察部網站訊息:貴州省黔東南州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公安局局長王家黔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立案偵查
2014年12月,貴州省人民檢察院決定,對貴州省黔東南州原州委常委、州委政法委書記、州公安局局長王家黔(副廳級)涉嫌受賄犯罪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案件偵查工作在進行中。
移送起訴
2015年2月27日,經貴州省人民檢察院交辦。安順市人民檢察院依法決定對貴州省黔東南州原州委常委、州委政法委書記、州公安局局長王家黔(副廳級)涉嫌受賄一案移送審查起訴。
提起公訴
2015年4月14日,據高檢網訊息,貴州省黔東南州原州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公安局局長王家黔(副廳級)涉嫌受賄一案,由貴州省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後,移送貴州省安順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貴州省安順市人民檢察院已向安順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家黔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王家黔,聽取了其委託的辯護人的意見。安順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王家黔利用其擔任黔東南州州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公安局局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產,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