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紀被查
2015年4月29日,西安市紀委官方網站發布訊息:西安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王安群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組織調查。
雙開處理
2015年8月,經查其擔任西安市公安局副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在辦案過程中為他人提供幫助、謀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賄賂,其行為嚴重違紀涉嫌違法犯罪,決定給予其行政開除處分。
決定逮捕
2015年9月2日,陝西省檢察院以涉嫌受賄罪對西安市公安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王安群決定逮捕。
中央政法委通報
2016年2月1日,中央政法委再次公開通報7起領導幹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和司法機關內部人員過問案件的典型案件。王安群受賄、干預司法案件處理案即是其中一例。
通報稱,王安群擔任西安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期間,於2008年7月受陝西某實業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請託,要求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對該公司下屬物業公司保全被砍傷儘快以刑事案件立案查處,案件告破後收受請託人賄賂;2012年12月至2013年6月收受陝西某投資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的賄賂,干預西安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支隊立案偵辦該公司涉嫌契約詐欺案件。目前,王安群已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其涉嫌犯罪問題,已移交司法機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