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2001 年,他通過雙向選擇 ,如願以償地幹上了公訴;2007 年,王勇被選調至江蘇省蘇州工業園區檢察院工作。
曾在山東省濱州市檢察院做了5年會計。
現任江蘇省蘇州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公訴二處處長。
人物榮譽
2018年12月4日,獲得2018CCTV年度法治人物。
頒獎詞:逞凶者步步緊逼,無辜者退無可退,生死一線間,法律是武器,不是羈絆!正當防衛,是你給出的鏗鏘答案。善良,不再是善良者的墓志銘,邪惡,更不是邪惡者的通行證。你讓正義不只書寫在條文裡面,而是鮮活在了巷陌之間!
人物事跡
王勇參與指導辦理的常熟顧春芳集資詐欺案、外地垃圾非法傾倒太湖案等六個案件,先後被最高人民法院、國家網信辦、《檢察日報》等單位評為當年全國十大刑事案件;個人撰寫了《程式性辯護的庭審應對》等近二十篇文章;主編及參與編寫了《公訴人出庭的方法與技巧》等四本著作。
王勇還在《法律讀庫》等微信公眾號上發表了《刑法修正案(九)學習之初體會》、《不要僅盯著<貪污賄賂解釋>中修改的數額》等幾十篇點擊量過萬的業務文章。
2018年8月27日晚,江蘇省崑山市震川路與順帆路交叉路口,一輛寶馬車駛入非機動車道險些與一輛腳踏車剮蹭,寶馬車駕駛人劉海龍與騎車男子于海明發生爭執。
劉海龍返回車內,取出一把砍刀連續用刀擊打于海明頸部、腰部、腿部。擊打中,砍刀甩脫,于海明搶到砍刀,並在爭奪中捅刺劉海龍腹部、臀部,砍擊右胸、左肩、左肘,刺砍過程持續7秒。
劉海龍受傷後跑向寶馬轎車,于海明繼續追砍2刀均未砍中,其中1刀砍中汽車。後劉海龍因失血性休剋死亡。
案發24小時,王勇率領團隊依法主動介入引導偵查,與偵查人員分工負責,相互配合,相互制約,發揮各自優勢,實現了1+1>2的效果。
在介入初期,他針對案件事實共提出十六條偵查建議,為及時查清案情提供了幫助。
在查明事實後,他及時撰寫了七千餘字的事實和法律分析意見,提供給上級參考,為該案最後定性提供了堅實的法律基礎。
2018年9月1日,他先後參與起草崑山的《警方通報》《檢方通報》。兩個《通報》和江蘇省人民檢察院發布的《于海明的行為屬於正當防衛的分析意見》,對於海明的行為做出了層層剝繭、嚴絲合縫的說理,以生動案例系統完整闡釋正當防衛,備受好評。他以生動案例對正當防衛進行系統闡釋。促進司法與民意雙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