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王丕年,曾任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黑龍江省第五屆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王丕年同志,因病醫治無效,於2013年3月27日,在哈爾濱逝世,享年98歲。
履歷
王丕年,1915年生,陝西省橫山縣人。1935年參加革命,同年加入中國共產黨。
土地革命時期擔任少共(共青團)延安縣特支少年部長,負責全縣少年先鋒隊工作。1936年12月至1938年任少共延安縣委書記(青年救國會主任)。
抗日戰爭時期1937年8月至1946年4月任延安縣參議會參議長、出席陝甘寧邊區參議會代表。1937年12月至1938年12月任中共延安縣委組織部部長。1939年進中共中央黨校學習。1940年5月至1945年10月任中共延安縣委書記。1941年至1945年8月任延安縣自衛軍大隊政治委員。是1943年1月中共中央西北局高幹會議表彰的22名領導幹部之一,毛澤東親筆為其題詞:“善於領導民眾”。同月任中共延屬地委委員。1945年4月至6月作為陝甘寧邊區代表團成員參加中共七大。
解放戰爭時期抗戰勝利後到熱河省(今河北省承德地區)工作。1945年底任中共熱河平泉縣委書記。1946年1月至1947年6月任中共寧城縣委書記。1946年4月至10月任中共熱中地委委員。1946年7月至1947年6月兼任寧城縣支隊第一政治委員。1947年秋任中共松江省委民運部副部長。1948年6月至12月任中共鞍山市委委員、組織部部長。
建國後1949年10月至1952年7月任中共松江省組織部副部長。1951年3月至5月兼任松江省人事局局長。1952年7月至1953年5月任中共松江省委常委、組織部部長。1952年9月至1953年10月兼任松江省人民監察委員會主任。1953年6月至11月任東北行政委員會人事局副局長,1953年11月至1954年8月任局長。1954年至1967年2月任黑龍江省政府民族事務委員會副主任。1955年1月後任黑龍江省人民委員會第一、第二屆委員。同年2月至1960年3月任黑龍江省民政廳廳長、分黨組書記。1957年5月至1964年8月任黑龍江省人民委員會副秘書長。1960年4月至1967年2月、1973年6月至1979年12月任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1960年5月至1967年1月、1976年3月至1979年12月任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黨委(黨組)書記。1979年12月至1983年4月任黑龍江省第五屆人大常委會副主任。1983年7月至1985年5月任黑龍江省顧問委員會常委委員。1986年離休。是中共七大候補代表。著有回憶錄《延水東流》。
評介
在東北的四十多年裡,在不同的歷史時期,無論在哪個崗位,王丕年始終為黨的事業盡心盡力,為東北的建設和發展作出了積極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