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介紹
犯罪原因的探討一直為學界所重視,工以此為中心形成各派學說。然而綜觀犯罪原因的探討,基本可劃歸兩類:一類是側重犯罪近因的研究,力求解釋直接引起犯罪的因素對犯罪的作用和影響的因素理論;一類是側重於理論上的抽象,從巨觀上把握犯罪原因作用機制的系統論的犯罪原因論。事實上,犯罪產生原因的探討既要關注制約整體犯罪現象的深層次原因,也必須重視引起具體犯罪發生的直接原因和條件。犯罪是人類社會的痼疾,它不僅腐蝕社會的肌體,而且嚴重侵犯人權。本書作者側重犯罪原因的研究,力求解釋犯罪因素理論,在把握犯罪原因作用機制系統論的犯罪原因上,通過對犯罪現象、犯罪類型的分析、提出了“犯罪原因一體論”的觀點,將觸發犯罪發生的各種因素探討與特定類型犯罪相結合,從確定犯罪預防體系的超前性、對應性和複合性三個基本點出發,運用刑事預防與社會預防、總體預防與分類預防、一般預防與特殊預防以及犯罪與被害預防的關係;依據不同主體採用不同的手段,選擇不同的側重點,將諸多的預防措施全部納入研究的視野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