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我中華者,雖遠必誅

孝元皇帝建昭四年(丙戌,公元前35年)
郅春,正月,郅支首至京師。延壽、湯上疏曰:“臣聞天下之大義當混為一,昔有唐、虞,今有強漢。匈奴呼韓邪單于已稱北籓,唯郅支單于叛逆,未伏其辜。大夏之西,以為強漢不能臣也。郅支單于慘毒行於民,大惡通於天。臣延壽、臣湯,將義兵,行天誅,賴陛下神靈,陰陽並應,天氣精明,陷陳克敵,斬郅支首及名王以下,宜縣頭槀街蠻夷邸間,以示萬里。明犯強漢者,雖遠必誅!”丞相匡衡等以為:“方春,掩骼、埋胔之時,宜勿縣。”詔縣十日,乃埋之。仍告祠郊廟,赦天下。群臣上壽,置酒。
六月,甲申,中山哀王竟薨。哀王者,帝之少弟,與太子遊學相長大。及薨,太子前吊。上望見太子,感念哀王,悲不能自止。太子既至前,不哀,上大恨曰:“安有人不慈仁,而可以奉宗廟,為民父母者乎!”是時駙馬都尉、侍中史丹護太子家,上以責謂丹,丹免冠謝曰:“臣誠見陛下哀痛中山王,至以感損。向者太子當進見,臣竊戒屬,毋涕泣,感傷陛下;罪乃在臣,當死!”上以為然,意乃解。
藍田地震,山崩,壅霸水;安陵岸崩,壅涇水,涇水逆流。
出自《資治通鑑》卷第二十九《漢紀二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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