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犍為縣統計局為縣政府工作部門。其主要職責(一)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統計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以及統計制度、統計標準;建立健全統計信用體系,組織開展統計執法監察,查處統計違法行為;草擬全縣統計規範性檔案,制定全縣統計政策、規劃及地方統計制度、統計標準;組織領導和協調全縣統計工作,負責各鄉鎮、各部門統計工作目標考核和全社會統計管理。
(二)負責建立健全全縣國民經濟核算體系,組織實施全縣國民經濟核算制度,核算全縣地區生產總值,整理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
(三)負責組織實施全縣農林牧漁業、工業、建築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房地產業等國民經濟行業以及能源、投資、人口、收入、科技、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環境基本狀況、擴權強縣等領域的統計調查,建立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監測評價制度及指標體系,對重點區域和重要領域實施監測評價,牽頭整理和提供資源、房屋、旅遊、教育、衛生、郵電、交通運輸、社會保障、公用事業、對外貿易、對外經濟等全縣基本統計資料。
(四)負責組織實施全縣重大國情國力普查、專項統計調查、投入產出調查以及社情民意調查。
(五)負責建立健全全縣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依法對各鄉鎮、各部門重要統計數據進行審核、監控和評估,組織指導基層統計基礎建設。
(六)負責對全縣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資源環境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和預測,定期發布全縣經濟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向市統計局和縣委、縣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諮詢建議,向社會公眾提供統計信息服務。
(七)負責管理犍為縣統計普查中心,負責縣統計執法工作;組織管理全縣統計專業資格考試、職務評聘和從業資格認定工作;指導全縣統計專業人才隊伍建設,開展統計交流與合作。
(八)負責全縣統計信息化管理,建立健全和管理全縣基本單位名錄庫,牽頭構建全縣統計信息化網路體系,組織制訂各鄉鎮、各部門統計資料庫和網路的基本標準和運行規則,建立健全全縣統計資料庫系統、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各部門統計信息共享制度,指導基層統計信息化建設。
(九)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簡介
局長、黨組副書記:葉志劍
黨組書記、紀檢組長:梁成春
副局長、黨組成員:羅靜林
內設機構
縣統計局設3個內設機構:辦公室、工業投資股、綜合股。其職責:
辦公室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協調機關政務和後勤管理,負責政務督辦和績效管理工作;承擔機構編制、人事管理以及文秘、檔案、政務信息、目標管理、保密、維穩、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離退休幹部管理等工作;承擔機關財務管理工作,監督、管理機關國有資產。
工業投資股組織實施全縣工業統計調查,對工業園區、大企業(大集團)、優勢產業集群等進行統計監測;組織實施全縣能源、環境基本狀況統計調查,對節能降耗進行統計監測;配合有關部門開展節能降耗和主要污染物減排目標考核;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統計調查數據,對有關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檢查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組織實施全縣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房地產業的統計調查,對政府性資金投資項目、房地產開發市場運行情況進行統計監測;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統計調查數據,對投資項目進行清理,收集入庫資料並審核上報;對有關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檢查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對投資、建築業、房地產等基層統計人員進行業務培訓;進行統計分析。
組織實施全縣國民經濟運行的監測預警,建立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監測評價制度及指標體系,對縣域經濟、重點區域和重要領域實施監測評價;組織實施國民經濟核算、投入產出調查,核算全縣地區生產總值;組織實施全縣人口、工資、勞動力和城鎮居民收支的統計調查,對勞動力就業狀況進行統計監測;組織擴權強縣指標和畜禽監測統計調查;組織有關部門實施全縣社會發展基本狀況、科技進步與創新的統計調查;組織實施對婦女兒童發展兩個發展綱要執行情況的統計監測,會同有關部門開展社會發展統計監測評價工作;負責部門統計管理;建立健全全縣統計數據質量的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對各鄉鎮、各部門重要統計數據進行審核、監控和評估;整理、提供和發布國民經濟核算資料、綜合性統計數據以及有關統計調查數據;承辦全縣統計工作聯席會議;檢查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開展統計宣傳,發布統計公報,編輯出版統計年鑑和統計月報等統計資料。
組織實施全縣農、林、牧、漁業生產、農村經濟發展、農民收支狀況、畜禽監測統計等統計調查及增加值的核算;負責對縣級部門及鄉鎮統計工作的指導、檢查,並部署、收集、整理全縣農業農村各類報表,並對相關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檢查指導農村統計基礎工作;開展農村統計分析。
擬定全縣統計信息化建設規劃,制定全縣統計信息化建設基本技術標準和運行規則;組織指導全縣統計信息化建設,牽頭構建全縣信息化網路體系;組織實施全縣人口普查、經濟普查、農業普查、重大國情國力專項調查、投入產出調查、社情民意調查和各專業統計的計算機數據處理;建設、維護、管理全縣統計資料庫、普查資料庫、基本單位名錄庫和數據採集平台;承擔全縣統計計算機網路建設、網路安全以及硬體管理維護等工作。
組織實施全縣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以及商品市場運行狀況的統計調查;組織有關部門實施全縣交通運輸、倉儲、郵政業、信息傳輸、計算機服務、軟體業、金融業、教育、衛生、文化、體育和娛樂等服務領域的統計調查;組織有關部門評估全縣旅遊業、對外貿易、對外經濟等統計數據;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統計調查數據,對有關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檢查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縣統計局黨組、紀檢組按照縣委的有關規定設定。
下屬單位
一、犍為縣統計局普查中心:負責人口、工業、農業、第三產業、基本單位等專項普查的技術性工作。
二、統計執法隊:與紀檢監察、財政、審計、稅務等部門,有效查處各種虛報、瞞報、偽造、拒報統計資料的違法違紀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