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長生

特長生

“特長生”的概念當前在中國還沒有統一定義,從廣義上說,特長生是指具有某種技能或特長的學生和學生群體;從狹義上說,特長生是指資質特別優秀的學生或學生群體。一般來說,特長生群體,其共同特徵是:智商較高、學習成績優秀、思維活躍、具有潛在優秀特質的在校生群體。通常是指那些智商高、學習成績優秀、各方麵條件均屬強勢的學生群體。2018年2月23日,教育部公布通知,2020年前取消中國小特長生招生。

基本信息

定義

特長生是指在某些方面(比如:音樂體育繪畫等)有優於普通人的學生叫作特長生。
高校的藝術特長生是指有美術,音樂,舞蹈,以及表演等專長的學生。這些學生在藝術方面有一定的天賦。

特長

一般的高校招生對藝術特長生有一個專業加試考試。這個專業考試在每年的年初進行。有一些特長生可以憑藉自己的特長進入某些僅僅靠文化課考試不能夠去的學校或專業,可以享受聯考分數上的傾斜政策。
而更深刻意義上的特長生是指:在某一些學科方面突出於常人,有特別的興趣與偏好,有成為傑出人才潛力偏長的學生。
如:80後一些從事文學的,網際網路,專利發明創造的,等等,即一切更需要通過高度的智慧思考而成就學業事業的學生!

相關規定

加分規定

2015年起取消體育、藝術等特長生加分。
2014年9月,國務院發布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意見要求,改革招生錄取機制,減少和規範考試加分,大幅減少、嚴格控制考試加分項目,2015年起取消體育、藝術等特長生加分項目。
國內他部分地區中考目前仍然存在藝體特長生的現象,符合條件的招生學校可以提出申報,按管理許可權,分別報市、縣(市)區教育局審批同意後納入普通高中招生計畫,並經教育部門批准。例:《深圳市教育局關於做好2016年公辦高中體育藝術特長生招考工作的通知》。

招生規定

2018年2月23日,為進一步治理義務教育階段“擇校熱”,解決中國小招生入學工作中的熱點難點問題,教育部公布《關於做好2018年普通中國小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對推進多校劃片、壓縮特長生招生規模、加強普通高中招生考試管理等作出具體規定。
嚴格控制大班額大校額
通知要求,要整體謀劃普通中國小招生入學工作,並提出“三個統籌”:
一是統籌制訂招生入學辦法,各省(區、市)要統籌義務教育普通高中、公辦和民辦中國小、戶籍學齡人口和隨遷子女、重點大城市和市縣招生入學工作。要落實優質高中招生指標合理分配到區域內國中的比例不低於50%的要求,並適當向薄弱國中、農村國中傾斜。要將民辦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納入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管理,並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
二是統籌保障不同群體入學,加快建立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義務教育隨遷子女入學政策,進一步落實和完善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後在當地參加升學考試的政策措施。
三是統籌做好教育資源配置,依據區域內城鄉人口流動、學齡人口變化趨勢,合理規劃布局中國小校,加快學校建設,保障足夠學位供給。嚴格控制大班額、大校額,確保2018年實現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基本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額目標。統籌城鄉師資配置,著力解決當前鄉村教師結構性缺員和城鎮師資不足問題。
逐步壓縮特長生招生規模
通知要求,要積極穩妥推進所有地市、縣(區)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政策全覆蓋,為每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科學劃定服務片區範圍;在教育資源配置不夠均衡、擇校衝動強烈的地方,積極穩慎推進多校劃片;對於有空餘學位的公辦熱點學校和報名人數超過招生人數的民辦學校,引導學校採取電腦隨機派位方式招生;要逐步壓縮特長生招生規模,直至2020年前取消各類特長生招生。
要加強普通高中招生考試管理,合理確定普通高中招生總體規模,嚴格控制跨地市、縣區招生的學校數量;依法規範民辦普通高中招生行為,根據核定的招生計畫和確定的招生範圍加強監管;要嚴格規範普通高中學校自主招生辦法和程式,並嚴格控制比例;繼續清理和規範中考加分項目,尚未全面取消體育、藝術等加分項目的地方,要從2018年國中起始年級開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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