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教育指導師

特殊教育指導師

特殊兒童心理教育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知識,掌握相應的教育技能、方法的教師和高級管理人才。從事的主要工作,具有特殊教育的基本理論和基本知識,掌握相應的教育技能與方法和組織教學活動的能力。

職業概況

報考特殊教育指導師系列,最對口的專業是特殊教育。其核心課程,包括特殊教育導論、教育心理學、盲童心理與教育、聾童心理與教育、弱智兒童心理與教育、殘疾兒童生理與病理、殘疾兒童康復、現代教育技術、特殊教育技術等。就業領域是:學校、特殊教育機構及社會福利部門。

職業資格

助理特殊教育指導師、特殊教育指導師、高級特殊教育指導師。

申報條件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助理特殊教育指導師:

1、本科以上或同等學歷學生;

2、大專以上或同等學歷應屆畢業生並有相關實踐經驗者;

二、特殊教育指導師:

1、已通過助理特殊教育指導師資格認證者;

2、研究生以上或同等學歷應屆畢業生;

3、本科以上或同等學歷並從事相關工作一年以上者;

4、大專以上或同等學歷並從事相關工作兩年以上者。

三、高級特殊教育指導師:

1、已通過特殊教育指導師資格認證者;

2、研究生以上或同等學歷並從事相關工作一年以上者;

3、本科以上或同等學歷並從事相關工作兩年以上者;

4、大專以上或同等學歷並從事相關工作三年以上者。

發證機構

經職業技能鑑定、認證考試合格者,頒發加蓋全國職業資格認證中心(JYPC)職業技能鑑定專用章鋼印的《註冊職業資格證書》。權威證書,全國通用。政府認可,企業歡迎。網上查詢,就業首選。

考試時間

每年統考四次,時間為4月、6月、10月和12月。具體考試日期、地點、方式,由考生所在地的考試機構或培訓機構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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