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班子
李 軍 | 黨組書記、局長,市委教育工作委員會副書記 | 負責市教育局全面工作。 分管單位:教師進修學院。 |
明 剛 | 黨組副書記、 副局長 | 分管機關政務和機關事務的綜合管理和協調,社會力量辦學(不含幼稚園),信訪維穩工作,幹部、人事工作,機關和基層黨建、紀檢監察工作,工會、團委、婦女工作,關心下一代工作。 牽頭負責:教育行風整治工作和局直教育系統績效考核工作。 分管科室和單位:辦公室(信訪科)與政策法規科(合署辦公),幹部科、人事科、機關黨委、團委、關工委。 |
李 燕 | 黨組成員、 副局長 | 分管基礎教育、學前教育、民族教育、特殊教育,高等職業教育、中等職業教育、成人教育工作及中國小(含幼稚園)、職業學校教師隊伍建設工作,教科研工作,語委、教育學會工作。 牽頭負責:教育扶貧工作、教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工作。 分管科室和單位:基礎教育一科(語委辦)與基礎教育二科(合署辦公),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科(高等教育科),市直國中、高中、中等職業學校,市教育招生考試事務中心、市育才幼稚園、市特殊教育學校。 |
單 飛 | 市委教育工作委員會專職委員、 市政府教育副主任督學、 市政府教育督導室副主任(兼) | 分管市政府教育督導工作,協助李軍同志做好市委教育工委涉及的日常工作。 分管科室:市政府教育督導室辦公室。 |
薛 彬 | 市紀委監委派駐市教育局紀檢監察組組長 | 分管市紀委監委派駐市教育局紀檢監察組工作。 |
王安鐸 | 黨組成員、 副局長 | 分管計畫、統計、財務、基建和審計工作,宣傳、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設、師德建設,體育、衛生、藝術教育工作,教育系統安全工作。 牽頭負責:校園周邊綜合治理工作、校園欺凌預防和處理工作。 分管科室和單位:財務基建科、思想政治工作科、學校安全管理科與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科(合署辦公)。 |
馬 松 | 黨組成員 | 協助李燕同志做好職業教育、成人教育等工作。 |
高 艷 | 黨組成員 | 協助明剛同志做好機關黨建等工作。 |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教育方針、政策、法律和法規,制定全市教育工作年度發展計畫、中長期教育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
(三)負責全市教育系統法制宣傳和行政複議工作;研究、起草有關地方綜合性教育的政策和措施;檢查指導全市依法治教工作。
(四)統籌規劃、協調指導教育體制和辦學體制的改革;指導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實施招生考試和畢業生就業制度改革;負責全市國家規定的各類招生考試工作;與有關部門共同編制和實施各類高中等學校招生計畫;負責師範類畢業生檔案接收和就業指導工作。
(五)參與擬訂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基本建設投資的政策及規範性檔案;監測全市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管理國家和省下撥的各種教育專項經費;按有關規定管理國內外對我市教育援助、教育貸款。
(六)主管全市教師工作。組織實施各類教師資格認定;擬訂全市中國小師資和管理隊伍建設的發展規劃;負責全地區中國小教師、校長的繼續教育工作。
(七)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學校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及國防教育工作,指導全市學校安全工作。
(八)統籌管理全市教育系統的外事工作。負責全市教育系統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九)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學校的勤工儉學,巨觀指導和管理全市校辦產業和勞動技術教育工作。
(十)會同有關部門研究並確定市屬高等學校、中等專業技術學校專業設定及專業發展方向,制定調整計畫;審批市屬中等專業學校的專業設定;指導非教育系統各類職業技術學校的學歷教育。
(十一)管理全市教育系統的校舍建設工作。負責所屬學校的基本建設工作;編制市屬高等學校、中等專業技術學校的基建計畫;指導和管理全地區中國小危房改造工作。
(十二)指導社會力量辦學各類學校的工作;審批民辦教育機構的設立;指導全市職工教育、農民教育和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
(十三)指導全市推廣國語和國語測試工作;指導全市教育科學研究工作;承擔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日常工作。
(十四)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政務和事務的綜合協調;負責重要會議的文稿起草、組織安排和重大議定事項的督辦工作;負責文電、機要、檔案、保密、信息等機關日常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辦理、雙擁、愛國衛生、綠化、計畫生育和機關離退休老幹部工作;統籌管理全市教育系統的外事工作。
人事科
根據相關規定負責局直屬單位教師招聘、教職工調配、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和崗位設定管理工作;協調指導教育系統內部人事制度與工資分配製度改革工作;負責教師資格認定工作;負責師範類普通高校本科和大中專畢業生的就業指導工作;負責局機關及局直屬單位機構編制、工資福利、獎懲、工傷鑑定及勞動工資統計等管理工作;負責局直屬單位退休教職工管理工作。
幹部科
負責局機關和局直屬單位幹部隊伍建設,負責局機關和局直屬單位局管幹部的考核、任免、調配和獎懲工作;負責局直屬單位後備幹部培養、管理工作。負責指導、監督局直屬單位中層幹部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教育系統幹部培訓工作;負責局直屬單位人才隊伍建設的巨觀管理;負責局直屬單位離休幹部和校級退休幹部管理工作;負責幹部人事檔案工作。
思想政治工作科
負責局直屬單位政治理論學習、思想政治工作;負責全系統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工作;負責全市教育系統精神文明建設和文明單位創建工作;負責全市教育系統師德建設工作;負責教育系統的宣傳工作。財務基建科
負責起草全市教育事業發展的規劃;指導學校布局調整工作;負責制定教育經費管理使用的政策、規定;管理國家和省下撥的各種教育專項經費;按有關規定管理國內外對我市教育援助、教育貸款;指導全市校舍建設工程工作;負責局直屬單位基本建設工作和審批小型維修項目;負責全市教育市場規範管理工作;負責對局直屬單位資金、財產進行監督檢查;對局直屬單位財務收支計畫、經費預決算、教育專項經費和經濟契約執行情況及經濟收益進行審計監督;對局直屬單位領導幹部任期經濟責任進行審計;負責全市教育信息系統建設及基本信息統計、分析;負責全市教育基金會工作。
基礎教育一科
承擔全市義務教育的巨觀管理工作;重點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深入實施素質教育,加強農村義務教育、保障適齡青少年平等接受義務教育;擬訂全市義務教育教育教學檔案和評估標準,指導全市義務教育教育教學、教育信息化和教科研工作;規範義務教育學校辦學行為,推進教學改革,指導全市義務教育學校德育和校外教育;負責義務教育教材教輔審定工作;負責市直義務教育學校的教育行政管理和指導工作;負責語言文字套用工作。
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科
統籌管理高、中等職業教育及成人文化技術教育工作;組織並指導職業教育教學工作;負責職業學校德育工作和教師培訓工作;負責中等職業學校的專業設定審核、招生計畫編制、學生錄取、學籍管理及畢業證書統一註冊工作;負責高等教育教學的巨觀管理工作;指導高等教育教學工作;負責成人高等教育相關質量監察及函授站點的管理工作;負責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負責中等職業技術專業學校設立審核工作;負責中等職業學校中外合作辦學機構和項目審核工作。
基礎教育二科
承擔全市普通高中、學前教育、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的巨觀管理工作,負責全市中國小(含幼稚園)教師隊伍建設工作;重點推進普通高中優質、特色發展,學前教育普及規範發展和全市中國小(含幼稚園)教師的專業成長,促進特殊教育、民族教育健康發展;擬訂全市普通高中、學前教育、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教育教學檔案和評估標準,指導全市普通高中、學前教育、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學校的教育教學、教育信息化和教育科研工作;指導全市普通高中、學前教育、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學校德育工作;負責普通高中招生計畫編制和招生錄取工作;負責普通高中、學前教育、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教材教輔審定工作;負責公辦幼稚園收費標準核定工作;負責市直普通高中、幼稚園、特殊教育學校、民族學校的教育行政管理和指導工作。
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科
指導全市學校體育、衛生、藝術、國防教育工作;擬訂地方相關政策和教育教學指導性檔案;指導相關專業的教材建設、教學科研和師資培訓工作;協調、組織大中小學生參加國家、省、市體育競賽和藝術教育等交流活動;做好學生“六病”及傳染病預防工作;負責學校健康知識培訓和工作指導;開展學生體質健康檢測和軍訓工作。
政策法規科(行政審批科)
負責全市教育系統法制宣傳教育和行政複議工作;負責督察全市教育系統依法治教、依法行政工作;負責全市民辦教育機構的審批與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政務公開工作;中等職業技術專業學校設立審批;由地市人民政府管理的中等專業學校、自學考試助學、文化補習、學前教育機構的中外合作辦學機構和項目審批;民辦非學歷教育機構招生簡章和廣告備案;負責本部門行政審批工作。
學校安全管理科(信訪科)
負責學校安全和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指導學校開展安全教育和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指導學校安全事件的處置工作;負責學校安全工作檢查、評估;負責督促市(縣)區教育行政部門加強學校安全管理工作機構和人員隊伍建設,組織開展學校安全工作培訓;負責民眾來信來訪工作;負責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市政府教育督導團辦公室
負責全市教育督導與評估工作。組織市政府督學對我市教育進行督導評估和檢查驗收;巨觀指導各市(縣)、區的教育督導工作並提出工作意見和建議。
紀檢組和監察室
合署辦公,負責紀檢和行政監察工作。
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群工作。
團委
負責本系統共青團工作。
直屬學校
營口職業技術學院
營口市農業工程學校
營口市經濟技術學校
營口市信息技術學校
營口市中等專業學校
營口市特殊教育學校
營口市朝鮮族高級中學
教育事業單位
營口市教育局下設6個事業單位
招生考試辦公室 | 教育技術裝備處 | 教師進修學院 |
中國小衛生保健所 | 職教辦公室 | 教育信息管理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