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義
燔祭(希伯來語:olah,英語:burntoffering或wholeoffering)是《舊約聖經·利未記》中提到的第一種獻祭方法,需要將所獻上的整隻祭牲殺死在會幕門口,然後把血灑在會幕門口壇的周圍,要把祭物的皮剝掉,切成塊,肺腑與腿要用水洗,然後全部燒在祭壇上,全部經火燒成灰。性質
燔祭。燔祭可以用公牛犢、綿羊,或雀鳥。獻祭者把祭牲帶到會幕,按手在祭牲頭上,然後在祭壇的北面宰殺祭牲。若獻雀鳥,則只需交給祭司。祭司取了祭牲的血,奉上給神,然後把血灑在壇的周圍。若祭牲是鳥,他就把鳥的頭揪下來,把血流在壇的旁邊。雖然宰殺祭牲和灑血的行動與上述的贖罪祭相類似,但這裡的重點是在於宰殺祭牲,洗淨不潔的部分,然後小心地一塊一塊排放在壇上。這些都要燒在壇上,獻給耶和華作“馨香的祭”。只有祭牲的皮是歸給祭司。由於燔祭是早晚都要獻的祭,因此要備有足夠的柴。負責獻祭的祭司要穿著整齊,保持壇上的火燃燒不滅。
在各節期里,燔祭都占一個很重要的地位。“常獻的燔祭”一天要獻兩次;早晨一次,黃昏一次,每次要獻1隻公羊羔。每逢安息日,要多獻2隻羊羔。
在這些節期,除了每日獻的燔祭以外,通常會加上1隻山羊作贖罪祭。每月的月朔,要加獻2隻公牛犢、1隻公綿羊、7隻公羊羔。逾越節的每一日和五旬節,所獻的祭也與此相同。在吹角節和贖罪日,當獻的祭是1隻公牛犢、1隻公綿羊和7隻公羊羔。
住棚節盛會的特色是一連串的燔祭,加上每天1隻公山羊作贖罪祭。頭一天要獻13隻公牛、2隻公羊和14隻公羊羔。
每一天,公牛犢的數目要減1隻,直至第七天,只需要獻7隻(公綿羊和公羊羔的數目則不變)。在第八天,要按吹角節和贖罪日的條例獻上祭牲,就是1隻公牛犢,1隻公綿羊和7隻公羊羔。一些潔淨的條例也要求除贖罪祭以外,另獻上燔祭,如:生育後、患漏症、血漏,或有拿細耳人的願在身而沾染了污穢(民六10、11)。雖然上述各種情況沒有聲明要加上素祭,但大淋瘋得潔淨後,以及拿細耳人滿了離俗歸聖的日子,則清楚說明要加上素祭。
公牛要全燒在壇上,表示獻祭的人毫無保留的完全奉獻,燔祭的原文有上升的意思,象徵敬拜與禱告隨著馨香上達天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