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二)將原區廣播電視局的行政管理職責劃入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三)取消已由國務院和省、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四)增加對從事演藝活動的民辦機構進行監管和指導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的職責。 (五)增加對從事廣播電影電視節目製作的民辦機構進行監管的職責。 (六)增加對從事出版活動的民辦機構進行監管的職責。 (七)加強推進公共文化服務、指導基層文化建設和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職責。 (八)加強對信息網路視聽節目(包括影視類音像製品的網上播放)服務和公共視聽載體播放節目的業務監管職責。內設機構
部門領導、文化藝術科、離退休人員、綜合管理科、文化藝術科行政編制
( 9名 )曹愛華、高其洋、孫明聲、王旭波、孔慶國、趙豐淑、陳麗麗、張建武、卜昭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