焰火燃放

焰火晚會燃放等級劃分級

Ⅰ級焰火燃放:8號以上禮花彈不應超過禮花彈總數的15%,其中12號以上禮花彈不應超過禮花彈總數的2%,10號禮花彈不應超過禮花彈總數的3%,大號禮花彈規定數量可以用小號禮花彈代替;
Ⅱ級焰火燃放:8號以上禮花彈不應超過禮花彈總數的5%;
晚會焰火燃放Ⅲ級焰火燃放:6號以上禮花彈不應超過禮花彈總數的20%;
ⅣⅤ級焰火燃放不作規定。

焰火晚會燃放如何申辦

法律依據:國務院第455號令《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
辦理對象及範圍:申請辦理焰火燃放的單位和個人
申辦材料:
 
1.焰火晚會煙花爆竹燃放申請表;
2.燃放單位相應級別的《焰火晚會煙花爆竹燃放許可證》並複印件;
3.燃放單位相應數量的《焰火晚會煙花爆竹燃放員作業證》並複印件;
4.焰火晚會活動安全保衛工作方案;
5.焰火晚會燃放工程技術設計方案;
6.焰火晚會燃放工程組織實施方案;
7.燃放地點平面圖。

焰火晚會燃放安全管理

6.1燃放作業人員應穿符合安全要求的作業服裝,佩戴明顯標誌;燃放及清場時,應戴安全帽。
6.2燃放作業人員應按章操作,酒後不應上崗。
6.3安全員應負責現場安全監督和檢查。
6.4焰火產品的包裝應符合安全要求方可運輸。
6.5在燃放現場允許利用結構堅固、無火源、無人居住的房屋、工棚或車輛等作為燃放所需焰火產品的臨時儲存保管點,並應遵守下列規定:a)由現場保管員或專人負責看管;b)嚴禁同室保管與焰火產品無關的物品。
6.6清場應符合下列要求:a)燃放作業結束後,操作人員要及時關閉點火系統,切斷電源;30min後方可進行現場檢查清場,清場時應有專人負責警戒,防止無關人員進入燃放現場;b)清場時應先檢查禮花彈燃放區,發現啞彈或其他未引燃的煙花時,應由燃放技術人員處理;c)焰火燃放剩餘產品應在燃放現場安全拆除電點火頭,成箱包裝後回收。
6.7組織指揮與安全警戒應符合以下要求:
a)組織指揮,組織實施大型焰火燃放,應設指揮部,統一負責燃放、安全警戒、交通管制、消防、救護及事故應急處理等指揮工作。
b)安全警戒包括:1)大型焰火燃放的警戒範圍和時間、交通管制的地段和時間、消防設備的設定地點和位置,由指揮部根據技術設計方案和組織實施方案及現場環境特點確定;2)所有進入燃放現場的通道和入口區都應當配備人員警戒;3)執行警戒任務的人員,應按時上崗,認真履行職責。在未接到解除警戒命令前,不準離崗;4)指揮長收到確認安全報告後,方可下達解除警戒命令;5)明確要求在燃放作業現場及周邊地區設定有人值守的安全應急通道,以保障應急車隊的暢通。
7安全評估
7.1Ⅰ級焰火燃放及不滿足本標準規定安全條件的焰火燃放應進行安全評估。
7.2安全評估由主辦單位委託省級以上主管部門認定的專家組或評估機構進行。
7.3安全評估應包括下列內容:a)作業單位的資質;b)技術設計方案和組織實施方案;c)所燃放的焰火產品及燃放器材的安全性、可靠性;d)點火系統及點火方式的安全性、可靠性;e)燃放現場周圍環境和氣象條件的安全性;f)安全距離與警戒範圍確定的科學性和可靠性;g)安全警戒、交通管制、消防救援與事故應急處理等安全保衛措施的周密性、科學性。
7.4專家組或評估機構應對大型焰火燃放作出符合、基本符合或不符合安全條件的結論及待改進的意見
7.5根據安全評估報告需要對技術設計方案與組織實施方案進行調整修改的,作業單位與主辦單位應進行調整修改。

焰火燃放資質條件

一般規定
大型焰火燃放作業單位應具備下列條件:
a)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b)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特別規定
甲級大型焰火燃放作業單位應具備下列條件:
a)註冊資本300萬元以上,淨資產不低於300萬元,其中燃放作業設備及檢測、測量設備淨值不少於150萬元;
b)近5年承擔過的Ⅰ級大型焰火燃放作業不少於10項,或者Ⅱ級以上大型焰火燃放作業不少於20項,未發生較大以上燃放作業責任事故;
c)技術負責人具有高級技術職稱,有10年以上燃放作業技術管理工作的經歷,且主持過的Ⅰ級大型焰火燃放活動的設計作業不少於5項,或者Ⅱ級以上大型焰火燃放活動的設計作業不少於10項;
d)燃放技術人員不少於12人(其中高級技術職稱不少於3人,中級技術職稱不少於5人),燃放操作人員不少於30人,安全員不少於2人,保管員不少於2人;
e)有電腦程控燃放設備。
乙級大型焰火燃放作業單位應具備下列條件:
a)註冊資本100萬元以上,淨資產不低於100萬元,其中燃放作業設備及檢測、測量設備淨值不少於50萬元;
b)近5年承擔過的Ⅱ級以上大型焰火燃放作業不少於10項,或者Ⅲ級以上大型焰火燃放作業不少於20項,未發生較大以上燃放作業責任事故;
c)技術負責人具有高級技術職稱,有7年以上燃放作業技術管理工作的經歷,且主持過的Ⅱ級以上大型焰火燃放活動的設計作業不少於5項,或者Ⅲ級以上大型焰火燃放活動的設計作業不少於10項;
d)燃放技術人員不少於9人(其中高級技術職稱不少於2人,中級技術職稱不少於4人),燃放操作人員不少於20人,安全員不少於2人,保管員不少於2人;
e)有電腦程控燃放設備。
丙級大型焰火燃放作業單位應具備下列條件:
a)註冊資本50萬元以上,淨資產不低於50萬元,其中燃放作業設備及檢測、測量設備淨值不少於25萬元;
b)技術負責人具有中級以上技術職稱,有5年以上燃放作業技術管理工作的經歷,且主持過的Ⅲ級以上大型焰火燃放活動的設計作業不少於5項;
c)燃放技術人員不少於6人(其中中級技術職稱不少於2人,初級技術職稱不少於2人),燃放操作人員不少於10人,安全員不少於2人,保管員不少於2人;
d)有電子控制燃放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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