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時儉

焦時儉

焦時儉,男,漢族,1953年11月出生,山東淄博人,大學學歷,1969年12月參加工作,1972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三峽大學黨委常委、副校長。 2018年4月,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並被採取留置措施 。10月,三峽大學原正校級幹部焦時儉被開除黨籍,取消退休待遇,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提起公訴 。

基本信息

人物履歷

1973年,解放軍外國語學院三系畢業留校任教,先後在解放軍外國語學院任區隊長、參謀等職;

1981年,調入葛洲壩水電工程學院,先後任教務處總支副書記、科技開發部副主任、黨委辦公室副主任、主任;

1995年01月,原葛洲壩水電工程學院院長助理;

1996年08月,原武漢水利電力大學(宜昌)校長助理;

1998年10月,原武漢水利電力大學(宜昌)副校長;

2000年06月,三峽大學黨委常委、副校長;

2012年03月,三峽大學正校級幹部;

2013年12月,退休。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8年4月13日據湖北省紀委監委訊息:三峽大學原黨委常委、副校長焦時儉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並被採取留置措施。

開除黨籍

2018年10月,據湖北省紀委監委訊息:經湖北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並報湖北省委批准,三峽大學原正校級幹部焦時儉,被開除黨籍,取消退休待遇,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提起公訴。

經查,焦時儉違反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其子的經營活動謀取利益;違反國家法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涉嫌受賄犯罪。

焦時儉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和黨性原則,權力觀異化,將公權力和影響力變成牟取私利的工具,甘於被“圍獵”,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又涉嫌職務犯罪,而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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