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參與起草全市審計、財經方面的規範性檔案,制定審計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制定並組織實施審計工作發展規劃和專業領域審計工作規劃,制定並組織實施年度審計計畫;對直接審計、調查和核查的事項依法進行審計評價,作出審計決定或提出審計建議。(三)向市政府提交年度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結果報告;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大常委會提交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向市政府報告其他事項專項審計調查情況及結果;依法向社會公布審計結果;向市政府有關部門和縣(市)區政府通報審計情況和審計結果。
(四)直接審計下列事項,出具審計報告,在法定職權範圍內作出審計決定或向有關主管機關提出處理處罰的建議:
1.市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市直各部門(含直屬單位)預算的執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
2.縣(市)區政府預算的執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市級財政轉移支付資金。
3.使用市級財政資金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財務收支。
4.市級投資和以市級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
5.市屬國有企業和金融機構、市政府規定的市屬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和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和損益。
6.市政府部門和其他單位受市政府及其部門委託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
7.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的財務收支。
8.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規定應由市級審計機構審計的其他事項。
(五)按規定對市管領導幹部及依法屬於審計監督對象的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實施經濟責任審計。
(六)負責實施對財經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巨觀調控措施執行情況、財政預算管理或國有資產管理使用等與市級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進行專項審計調查。
(七)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糾正和處理審計發現的問題,依法辦理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決定提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或市政府裁決的有關事項;協助配合有關部門查處機關重大案件。
(八)指導和監督依法屬於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於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
(九)與縣(市)區政府共同領導縣(市)區審計機關。依法領導和監督縣(市)區審計機關的業務,組織縣(市)區審計機關實施特定項目的專項審計或審計調查,糾正或責成糾正縣(市)區審計機關違反國家規定作出的審計決定;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協管縣(市)區審計機關負責人。
(十)指導和推廣信息技術在全市審計領域的套用,參與建設國家審計信息系統。
(十一)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審計局設14個內設機構。(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信息、宣傳、統計、信訪、財務、行政、安全等工作;管理監督機關和直屬單位的財務收支情況;負責協調特約審計員工作。
(二)監督審理科。起草審計工作的規範性檔案;參與起草財政經濟方面的規範性檔案和政策;審理有關審計業務事項;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編制審計工作規劃,安排年度審計項目計畫;依法核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糾正和處理審計發現的問題,協助配合有關部門查處機關重大案件;承擔機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
(三)財金審計科。負責審計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擬定市級財政預算執行情況的審計實施方案,匯總審計結果;負責審計市級財政組織預算執行情況、市地方稅務系統稅收征管情況、市級國庫辦理市級預算資金的收納撥付情況、縣(市)區政府預算執行、決算及其他財政收支情況;負責審計市財政局、地方稅務局等部門及其下屬單位的財務收支狀況;開展相關專項審計調查。負責審計市級國有金融機構。
(四)農業與資源環保審計科。負責審計市級主管部門和各縣(市)區政府管理的農業專項資金、資源能源和生態環境保護資金;開展相關專項審計調查。
(五)固定資產投資審計科。負責對市重點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進行審計監督,對市級政府投資的建設項目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進行審計監督;審計市政府有關部門的財務收支;開展相關專項審計調查。
(六)經貿審計科。負責審計市政府有關部門及直屬單位的財務收支;負責審計市級國有企業和市政府規定的市級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企業的資產、負債和損益;開展相關專項審計調查。
(七)社會保障審計科。負責審計市政府有關部門及直屬單位的財務收支;負責審計市政府主管部門、縣(市)區政府管理和其他單位受市政府及其部門委託管理的社會保障資金、社會捐贈資金、彩票公益金;開展相關專項審計調查。
(八)外資運用審計科。負責審計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的財務收支;開展相關專項審計調查。
(九)經濟責任審計一科。負責對全市黨政領導幹部實施經濟責任審計;承擔焦作市經濟責任審計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經濟責任審計二科。負責市直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和國有控股企業領導人實施經濟責任審計。
(十一)行政事業審計一科。負責審計與市財政有撥繳款關係的市人大、政協機關的財務收支;負責審計市直有關部門及直屬單位的財務收支;開展相關專項審計調查。
(十二)行政事業審計二科。負責審計與市財政有撥繳款關係的科學、教育、文化、衛生、體育和社會團體、事業單位及直屬單位的財務收支;開展相關專項審計調查。
(十三)人事科。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的教育培訓、黨群、人事和機構編制管理工作;承辦協管縣(市)區審計機關負責人有關事項;組織和指導全市審計系統的教育培訓工作;指導全市審計系統的精神文明建設。
(十四)離退休幹部工作科。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
人員編制
市審計局機關行政編制為67名(含單列紀檢編制1名、監察編制2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正科級領導職數16名(含總審計師1名、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副科級領導職數15名。單列紀檢組長職數1名,監察室主任職數1名。
領導分工
閆萬國職務:黨組書記、局 長
分工:主持局全面工作,分管市基建審計中心。
王天富
職務: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分工:主管監察室、辦公室、計算機審計室。
尹柯玲
職務: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工:主管財政金融審計科、行政事業審計一科、行政事業二科、經濟責任審計二科、分管婦女工作。
申文燕
職務:黨組成員、副 局 長
分工:主管經濟貿易審計科、農業與水資源環保審計科、分管機關工會工作。
王慶寶
職務:黨組成員、副 局 長
分工:主管固定資產投資審計科、外資運用審計科、人事教育科,分管機關黨總支、老幹部工作。
范景致
職務:黨組成員、副 局 長
分工:主管經濟責任審計科、監督審理科。
賈東玲
職務:黨組成員、副調研員
分工:兼基建中心主任
姚愛意
職務:副調研員
分工:主管社會保障審計科。
廉政建設
為深入學習和準確把握黨的十八大關於反腐倡廉的基本精神,按照焦作市紀委要求,焦作市審計局為機關審計幹部購置了學習黨的十八大反腐倡廉精神系列輔導讀物,用以幫助廣大黨員幹部深刻把握黨的十八大關於反腐倡廉的新觀點、新部署、新要求。該系列讀物在近日全部發放完畢。這些系列讀物包括《黨的十八大反腐倡廉精神學習輔導》、《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反腐倡廉精神讀本》、《清廉,本色與堅守》,其中收錄了黨的十八大報告、中央紀委向黨的十八大工作報告、關於紀檢監察機關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的通知等檔案,並由中央紀委監察部有關職能部門主要負責同志、起草組相關同志分專題對黨的十八大關於反腐倡廉精神進行了解讀,解答和闡釋反腐倡廉的有關理論和實踐問題,提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反腐倡廉精神的工作思路,是全面解讀黨的十八大關於反腐倡廉精神的權威輔導讀物。
工作動態
市審計局傳達貫徹市委常委擴大會議精神2013年5月31日,市審計局召開全體會議,學習貫徹市委常委擴大會議精神。會議傳達了市委常委擴大會議精神,研究制定了貫徹落實方案。
閆萬國指出,市委常委擴大會議專題部署轉變作風抓落實工作,充分表明了在當前形勢下加強作風建設的重要性,體現了市委市政府對抓好作風建設的堅定決心。全局幹部職工要切實做好對市委常委擴大會議精神的落實,認真改進工作作風。
一是要有令必行,有禁必止。把認識和行動統一到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市委十屆六次全會的精神上來,嚴格執行中央、省、市有關規定。在禁令面前,我們必須態度鮮明,決不能抱有僥倖心理;決不允許有令不從,有法不依,自行其是。二是要務實重乾,注重實效。把改進作風與審計工作相結合,進一步提升審計質量,抓住審計重點,提高審計效率,切實用良好的作風推動工作開展。以作風促進工作,以工作檢驗作風。三是領導帶頭,抓好落實。工作中,局領導班子成員要俯下身子,親力親為,中層幹部要起到模範帶頭作用。人事科、監督室要不斷抓好紀律作風檢查,打好預防針,避免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