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毒污染物
廢水中凡能對生物引起毒性反應的化學物質,稱為有毒污染物。大多數有毒污染物的毒性與濃度大小與作用時間長短有關。濃度越大,作用時間越長,致毒後果就越嚴重。另外,毒性反應還與環境條件(如溫度、pH值、溶解氧含量等)、有機體的種類,以及生物的健康狀況有關。
有毒污染物又可分為無機有毒污染物、有機有毒污染物和放射性有毒污染物。
無機有毒污染物主要包括重金屬離子、氰化物和氟化物等。重金屬離子如汞、鎘、鉛、鉻、鋅、銅、砷等,大都屬於或近似於過渡性元素,具有在離子狀態下接受外加配位體的獨對電子而生成絡合物的特徵。重金屬在工業生產中套用很廣,在局部地區可能造成高濃度污染,而且能發生長期積蓄性中毒。有些重金屬如汞、砷、鉛等還可能生成有機化合物,具有更強的毒性。
有機有毒污染物主要包括農藥(如六六六)、多環芳烴類、多氯聯苯類等。雖然它們進入天然水體的量不是很大,而且大部分可在微生物及光合作用下進行降解,但有些有機有毒污染物在短時間內就可影響生態體系,也有些有毒污染物的降解產物具有長期積蓄性,促使產生慢性中毒、致癌、致畸、致突變等生物毒害。如揮發酚有積蓄作用,它可使蛋白質變性和沉澱,並對刺激中樞神經、降低血壓和體溫等有傷害作用。
放射性污染物是指在原子核裂變時放出的有毒射線,如γ射線、α射線和β射線等。它們對人體可產生慢性輻射和後期效應,如誘發白血病、縮短壽命及遺傳性傷害等。
燃煤電廠廢水中主要存在無機和有機有毒污染物,核電站廢水中可能存在放射性污染物 。
污染類別
編輯
酸鹼污染
酸鹼污染主要由進入廢水的無機酸鹼,以及酸雨的降落形成。礦山排水、黏膠纖維工業廢水、鋼鐵廠酸洗廢水及燃料工業廢水等,常含有較多的酸。鹼性廢水則主要來自造紙、煉油、制鹼等工業。水樣的酸鹼性在水質標準中以pH來反映,pH<7呈現酸性,pH>7呈現鹼性。一般要求處理後污水的pH在6~9之間。天然水體的pH的一般為6~9,受到酸鹼污染會使水體的pH 發生變化。酸性廢水的危害主要表現在對金屬及混凝土結構材料的腐蝕上,鹼性廢水易產生泡沫,使土壤鹽鹼化。
毒物污染
廢水中能對生物引起毒性反應的化學物質,稱為毒性污染物,簡稱毒物。工業上使用的有毒化學物質已超過10000種,因而已成為人們最關注的污染類別。毒物是重要的水質指標,各種水質標準中對主要的毒物都規定了限值。廢水中的無機毒物分為金屬和非金屬兩類。
(1)金屬毒物污染:金屬毒物主要為重金屬(相對密度大於4~5)。重金屬主要指汞、鉻、鎘、鉛、鎳等生物毒性顯著的元素,也包括具有一定毒害性的一般金屬,如鋅、銅、鈷、錫等。
(2)非金屬毒物污染:重要的非金屬毒物有砷、硒、氰、氟、硫(S )、亞硝酸根離子(NO )等。砷中毒能引起神經紊亂,誘發皮膚癌等;硒中毒能引發皮炎、嗅覺失靈、嬰兒畸變等;氰中毒時則能引起細胞窒息、組織缺氧、腦部受損等,最終還可能因為呼吸中樞麻痹而導致死亡;氟對植物的危害最大,可以使其致死;硫中毒則會引起呼吸麻痹和昏迷;亞硝酸鹽在人體內會與仲胺生成亞硝胺,從而具有強烈的致癌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