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海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烏海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烏海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是根據《內蒙古黨委辦公廳 政府辦公廳的通知》(廳發【2009】57號)精神,設立烏海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為烏海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領導信息

局長:楊立

主要職責

(一)承擔《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賦予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職責,承擔烏海市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責,依法行使綜合監督管理職權,綜合協調監督指導全市安全生產工作。研究擬定全市安全生產工作規劃,分析和研究全市安全生產形勢,制定和貫徹落實措施,協調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制定和分解落實全市安全生產控制考核目標,按年度進行考核和檢查。

(二)匯集和發布全市安全生產信息,綜合管理全市生產傷亡事故統計和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並按規定上報事故情況。

(三)根據烏海市人民政府授權,依法組織事故調查處理和辦理結案工作。調查處理各類較大生產安全事故和由市人民政府指定處理的事故,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

(四)協調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協調和指導各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隊伍的建設和運行工作。

(五)負責綜合監督管理危險化學品、非煤礦山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工作。負責職責範圍內非煤礦山企業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的評審、審查、受理和申報工作。

(六)指導、協調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工作,監督管理安全生產社會中介機構和安全評價工作。

(七)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依法組織全市特種作業人員和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主要經營管理者、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法律法規規定的由有關部門承擔的除外)的安全資格培訓、考核工作,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工作。

(八)承擔職責範圍內的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按照分級、分行業、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依法監督檢查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處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

(九) 依法監督檢查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情況,依照規定審查“三同時”安全專篇。

(十)承擔工礦商貿作業場所(煤礦作業場所除外)職業衛生監督檢查責任,負責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的頒發管理工作,依照規定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違法違規行為。

(十一)組織擬訂安全生產科技規劃,組織、指導和協調相關部門和單位開展安全生產科學技術研究、科研成果的鑑定和先進技術推廣、示範工作。

(十二)歸口管理市級安全技術改造、安全技術措施資金項目, 並監督檢查其資金的使用情況。監督檢查職責範圍內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費用的提取和使用情況以及風險抵押金專儲情況。

(十三)承擔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四)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辦公室

職能職責:綜合協調機關日常事務,制定並組織實施局機關的各項工作規劃和制度;負責局機關黨組織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和隊伍建設;承擔機關文秘、政務信息、保密、檔案、財務、資產、人事、安全保衛、信訪、綜治、機關後勤、行風建設和行政事務等方面的工作;負責人大、政協,建議、提案的辦理及督辦工作;負責工、青、婦和計畫生育工作;負責機關幹部的政治理論學習;安排監督機關值班制度執行情況;監督檢查機關考勤;負責組織召開以局名義召開的各類會議,會議議定事項的督辦;負責機關內部年度目標考核任務;負責網路管理;負責受理行政許可範圍內的行政審批工作;依法管理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罰沒款項、物品和相關票據;負責查處局機關工作人員的違紀行為。承擔市安全生產委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安委會辦公室

職能職責:承辦市安委會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安委會各項活動,承辦市安委會召開的各類會議;定期編報全市安全工作簡報,通報工作情況;負責組織開展安全生 產交流合作,綜合、協調、指導安委會各成員單位安全生產工作和開展聯合執法工作;制定和分解全市安全生產控制指標,組織全市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考評;部 署全市安全生產專項工作,組織開展工作督查;負責安全諮詢、服務和安全評價機構等社會中介組織的資質管理和考評工作;負責安全生產專家組的日常協調管理; 組織起草安委會名義印發的各類檔案、材料。

政策法規與規劃科技科

職能職責:宣傳貫徹國家、自治區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政策;負責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及法制考核工作;負責全市安全生產方面宣傳教育工作;依法組織全市危險化學品、非煤礦山和冶金、建材等生產經營單位主要經營管理者、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培訓、考核工作,依法組織特殊工種作業人員操作證的培訓工作(法律法規規定的由有關部門承擔的除外);督促檢查全市高危行業從業人員的培訓工作;負責安監執法人員業務培訓;組織受理辦理行政複議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統計工作,發布報送安全生產事故信息;負責對安全生產培訓機構的日常監督;負責實施對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安全認證;負責指導工礦商貿企業安全文化建設;負責安全標誌、標識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全市安全生產科技規劃擬定工作。

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科(煙花爆竹監察科)

職能職責:綜合監督管理全市化工、醫藥、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依法負責職責範圍內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設立及其改建和擴建的安全審查、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及經營許可證發放的初審及經營許可證(乙級)的發放與管理,依法負責煙花爆竹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條件審查和行政許可工作,負責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的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及相關的安全評估工作,組織指導危險化學品的登記工作,參與相關的事故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分析行業安全生產形勢,提出工作措施,起草本行業各類業務性檔案。

非煤礦山安全監督管理科

職能職責:依法對全市非煤礦山(含地質勘探)、石油行業(煉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安全生產進行綜合監督管理;組織指導全市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執法監察、安全 生產專項整治和重大事故隱患整改工作,實施非煤礦山重大危險源監控;調查處理全市非煤礦山、建築、交通運輸、冶金、建材、機械等行業的較大安全生產事故, 參與應急救援工作;依法監督檢查冶金、建材、機械等行業的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協助 有關部門做好礦山資源勘查、開採監管工作;負責非煤礦山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審查、申報工作;組織非煤礦山中小型建設項目的安全預評價備案、安全設施設計 審查和竣工驗收;組織冶金、建材、機械等行業中小型建設項目的安全預評價備案、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分析行業安全生產形勢,提出工作措施,起草本 行業各類業務性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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