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概況
炎陵縣經濟和信息化局由原經委、鄉鎮企業局、鄉鎮企業服務指導站、財辦、二輕局五單位合併成立,是縣人民政府負責促進全縣工業發展,調節工業經濟運行和信息化綜合管理的主管工作部門,為正科級機構。內設辦公室(電子信息產業股)、經濟運行股(新型工業化辦公室)、招商引資股(重點項目辦)、電力能源股(政策法規股)、政工股、財務股、創業園綜合股、規劃建設股(牆散辦)、社會事務和企業服務股,局黨總支下設四個黨支部(局機關支部、離崗支部、離退休一支部、離退休二支部、企業聯合支部)。
2011年全縣工業總產值完成58.83億元,增長36%;規模工業總產值完成47.87億元,增長46.5%;規模工業增加值完成16.51億元,增長21.4%;工業固定資產投資完成31.1億元,增長15.7%;工業稅收完成1.21億元,增長43.1%。
2011年度,經濟和信息化局榮獲一季度全市加速推進新型工業化一等獎,獲得三季度全市加速推進新型工業化最快進步獎。連續十一年榮獲縣文明建設先進單位稱號。
2009年12月縣中小企業創業園設立,截止2011年底,累計簽約入園企業29家,契約引資額10.39億元(其中2011年簽約企業15家),2011年累計招商引資契約金額6.65億元,到位資金1.3億元,占全年任務的129.5%。異地安置投產企業3家,已經開工建設企業6家,超額完成全年招商引資目標任務。
主要職能
炎陵縣經濟和信息化局主要職能
(一)圍繞推進全縣工業化進程,制定相關措施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綜合管理全縣工業經濟,指導、協調和服務各種經濟成份、各種規模類型的工業企業。
(二)貫徹落實國家關於促進工業企業發展的方針、政策,研究提出促進全縣工業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協調全縣工業企業的重大問題;擬訂全縣工業企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全縣工業企業的改革工作;擬訂政府重點扶持工業企業的項目及資金投入方向,扶持工業企業的發展。
(三)貫徹落實國家、省產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最佳化產業結構的地方配套政策,提出重點行業、重點產品的結構調整方案,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指導全縣工業結構調整,協調解決執行中的重點問題;聯繫工業領域社會中介組織。
(四)負責對相關經濟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協調減輕工業企業負擔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全縣維護工業企業穩定工作;負責工業企業和鄉鎮企業電力資源配置的綜合協調。
(五)組織擬訂工業生產與科技結合的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負責編制、下達和實施技術改造、技術引進、新技術、新產品開發推廣的規劃和年度計畫;研究和規劃全縣工業企業投資布局,公布項目投資引導目錄。
(六)負責全縣工業系統日常經濟運行調節,擬訂並組織實施近期工業運行調控目標、政策和措施;監測、分析全縣工業經濟運行態勢,組織解決工業經濟運行中的突出矛盾和問題,研究提出工業系統經濟運行方面的政策和建議;指導工業企業扭虧增盈工作。
(七)研究擬定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規劃,參與編制生態建設規劃;協調生態建設和資源節約綜合利用的重大問題,組織協調環保產業發展和工業環境保護。
(八)負責對鄉鎮企業的巨觀管理和統計管理工作,指導鄉鎮企業的管理與經營,為鄉鎮企業提供經濟技術諮詢和信息服務。
(九)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行政審批職能職責
一、經濟和信息化局職能職責:
1、地方管理的企業技術改造項目的核准。
2、資源綜合利用企業認定。
3、享受減免稅優惠的環保產業設備、產品生產企業認定。
4、發放《能源利用監測合格證》。
5、企業投資建設實行核准制的項目初審。
二、牆體材料改革辦公室(散裝水泥辦公室)職能職責:
1、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生產者、水泥製品生產企業以及需要使用水泥五百噸以上且袋裝水泥用量超過三十噸的建設工程,使用袋裝水泥的核准。
2、建築主體工程已使用新型牆體材料竣工後30日內,未進行牆面遮蔽處理前,申請返退牆改基金的核准。
3、建築主體工程已使用散裝水泥竣工後30日內,申請返退散裝水泥專項基金的核准。
4、對縣城、鄉鎮規劃內新建、擴建、改建工程項目的建設單位徵收牆改專項基金。
5、對縣城、鄉鎮規劃內新建、擴建、改建工程項目的建設單位徵收散裝水泥專項基金。
6、新建和技改新型牆體材料生產投資項目(產品)的初審。
7、新建和擴建水泥生產項目、新建和擴建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水泥製品生產項目初審。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電子信息股)
1、負責綜合性文稿的起草,有關檔案或材料的起草、審核把關、行文及列印與校核,檔案報刊收發、文書檔案管理、來人來客接待、會務、上傳下達、機關小車管理工作,做好節假日值班安排工作;
2、負責電子信息(化)產業管理的各項工作。做好局機關政務、黨務公開、對外宣傳、工程領域信息平台建設、網站的日常維護、更新;
3、牽頭負責“美麗炎陵、清潔家園”活動及旅遊等創建工作;
4、負責辦公用品、接待禮品的採購計畫、備案登記等工作;
5、負責市經信委對口的辦公室、綜合電子信息等科室;
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政工股
1、協助分管領導抓好黨建、創先爭優、幹部隊伍建設、機關作風建設,負責抓好局機關考勤和局機關目標管理和績效考核;
2、負責局機關及所屬企業(含改制企業)、事業單位的人事檔案、工資檔案管理和幹部職工調資晉檔工作;
3、負責工會、婦聯、計生、信訪、老乾、下崗(改制)職工、復轉軍人、幹部職工培訓(含縣鄉企業)、職稱(含企業)申報等工作;
4、負責企業改制及改制企業的矛盾調處。負責機關資產管理,做好湘玉瓷廠、坎坪農場、冶煉廠石場等遺留問題矛盾調處;
5、切實關心幹部職工的物質和文化生活,幫助幹部職工解決工作、學習、生活方面的困難,組織人員看望病人、慰問困難職工、紅白喜事慰問;
6、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三、財務股
1、負責本局、中小企業創業園(開發公司)、聯合會、改制企業、託管企業的財務工作;
2、負責縣、鄉企業財務指導、業務培訓和內部審計工作;
3、協助領導編制經費預算,嚴格按監管經費開支。做好創收資金的管理工作,做好局機關規章制度經費的開支賬目工作;
4、配合政工股對局機關資產經營有關租金及水電費的收繳管理工作,配合做好招商股、經濟運行股上報項目有關財務報表的審核編制;
5、負責對國家、省、市、縣各項專項資金進行監管和核查;
6、負責局辦公用品、接待(會議)禮品的審批和採購工作;
7、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四、綜合股(電力能源股)
1、負責企業節能降耗、清潔生產工作,做好違規和高耗能企業的整改、關停工作;
2、協調縣、鄉電力資源配置工作;
3、負責全縣工業企業的安全生產、綜治維穩、防汛抗旱、企業周邊環境綜合治理等工作;
4、負責市經委對口的醫藥、食品、電力能源、交通、節能減排、原材料、工業品、包裝、印刷、產業政策科等工作;
5、負責平安縣、生態縣創建工作;
6、負責局機關起草的政策性檔案和批覆的法律審查;
7、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五、經濟運行股(新型工業化辦公室)
1、負責編制工業企業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和工業經濟運行指標,做好經濟運行分析工作;
2、負責做好縣、鄉工業布局規劃、產業結構調整、鄉鎮工業、非公經濟和中小企業管理和服務;
3、負責本局所屬企業稅收任務的調度完成,做好創業園企業完成稅收2000萬元的調度和督促工作,做好縣、鄉企業的聯絡服務和協調工作;
4、負責縣、鄉工業企業、創業園工業統計、非公經濟的生產經營和信息政策指導等工作;
5、負責規模工業產值、增加值、工業固定資產投資等新型工業化報表的業務指導,督促企業按時報送報表,負責新型工業化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6、負責市經委對口的經濟運行調節、推新辦、中小企業、裝備製造、技改科等工作;
7、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六、招商引資股(重點項目辦)
1、負責縣、鄉工業企業招商引資工作;
2、負責工業項目準入初審,技術改造項目審批備案,新上項目的考察論證工作;
3、負責爭取省、市扶持資金項目申報工作;
4、負責招商項目的契約簽訂,開發、儲備和包裝項目工作;
5、負責擔保公司、科技工作;
6、負責企業聯合會的工作;
7、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七、創業園綜合股
1、負責創業園管理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2、負責園區會議組織、文書處理、檔案管理和信訪接待;
3、負責創業園後勤接待、負責辦公用品的採購、車輛管理和機關安全、食堂管理等工作;
4、負責創業園經濟形勢分析工作,協助企業招工用工和糾紛調處工作;
5、負責創業園的各項創建工作;
6、協助做好創業園征地拆遷工程建設,企業服務辦證等工作;
7、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八、規劃建設股(加掛牆辦、散辦)
1、負責創業園建設整體規劃和分步實施的詳細規劃編制實施及企業建設規劃的審核實施工作;
2、負責創業園基礎設施建設的設計、預算、評審、招投標、契約簽約、施工監督、工程預算和日常管理工作;
3、負責創業園企業建設開工許可、質監等證照辦理的事項和工程建設協調管理工作;
4、負責創業園樓宇廠房、公租房項目的組織、協調及證照辦理、檔案資料整理歸檔工作;
5、負責新型牆體材料和散裝水泥工作,做好專項基金的徵收和使用管理工作。
6、負責入園企業所有企業證照的全程代辦工作;
7、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九、事務管理股和企業服務股
1、負責土地徵收、報批、出讓、辦證等工作;
2、負責房屋拆遷和安置工作;
3、負責創業園征地拆遷矛盾協調和社會事務管理工作;
4、負責入園企業投產前後的各項協調、服務工作;
5、負責創業園綜合治理、安全維穩、防汛及創業園區的社會事務管理;
6、負責創業園供電、供水、通訊等協調管理工作;
7、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