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制和職數
擬定市旅遊局事業編制13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機關後勤服務全額撥款事業編制1名。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旅遊業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編制和組織實施旅遊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
2.組織實施我市旅遊整體形象的對外宣傳和重大促銷活動;協助做好旅遊招商引資工作;擬訂全市國際國內旅遊市場開發戰略;擬訂我市開拓旅遊市場的措施,指導培育、完善和開拓國內旅遊市場。
3.負責政府旅遊主導資金統籌管理、使用和旅遊項目申報。
4.組織全市旅遊資源的普查和行業規劃工作;指導協調旅遊資源的保護利用和開發建設;協助有關部門對旅遊建設項目進行論證、審核和管理;負責全市旅遊信息化建設工作。
5.監督檢查全市旅遊市場秩序和服務質量,協助執法部門對旅遊行業進行執法檢查;協助上級旅遊部門進行行業監督管理,受理旅遊者的投訴,會同有關部門處理旅遊違規、違法事件,維護旅遊者合法權益。
6.組織實施國家確定的各類旅遊景區(點)、度假區及旅遊住宿、旅行社、旅遊車(船)和特種旅遊項目的設施標準和服務標準。
7.負責新設旅行社、星級旅遊飯店的初審、申報工作;協助上級旅遊部門對旅行社、星級旅遊飯店等進行年檢年審和覆核工作;指導全市旅遊景區(點)質量等級評定工作。
8.負責全市旅遊統計、信息分析和假日旅遊信息預測預報工作;指導全市旅遊商品市場開發。
9.協助上級業務主管部門做好全市旅遊從業人員培訓、職業資格和等級考試認證工作;指導旅遊協會工作。
10.承辦市委、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根據上述職責,市旅遊局設5個內設機構,1個二級機構:
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政務、信息、人事、編制、勞資、信訪、檔案、新聞宣傳、督查督辦、綜合協調、機要保密、政府採購、後勤管理、機關日常管理工作;擬訂全市旅遊業發展戰略;負責起草綜合性工作計畫、總結、報告及重要檔案(稿);組織開展重大調研活動;負責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辦理工作;承擔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辦局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
市場開發科
擬定全市旅遊市場開發戰略、組織全市旅遊整體形象的對外宣傳;培育、開拓國內國際旅遊市場;組織指導全市重大旅遊節慶活動;組織指導全市重要旅遊產品的開發及促銷;指導全市旅遊對外交流與合作;指導全市特色旅遊項目的培育及旅遊品牌的創建和推廣工作;負責全市旅遊諮詢服務工作。
行業管理科
負責制定和組織實施全市旅遊行業的相關管理及巨觀調控政策;組織實施國家和省確定的各旅遊區點、度假區及旅遊住宿、旅遊社、旅遊車船和特種旅遊項目的設施標準和服務標準;負責組織全市星級旅遊飯店、星級旅行社、星級餐館、旅遊家庭旅館的創建及管理;負責管理全市國際國內旅行社;負責指導全市旅遊行業的精神文明建設及綠色飯店創建;負責指導旅行社協會、旅遊飯店業協會;負責全市旅遊資源的普查;負責旅遊產業的區域性合作、協調事宜;負責旅遊從業人員培訓;負責本地區導遊人員管理。
財務統計科
負責本系統財務、票據及資金管理工作;負責編制本系統基建、裝備和財務計畫;編制本系統經費預算、決算,辦理各項經費的劃撥;負責本系統的財務審計工作;負責全市旅遊發展專項資金管理,確定全市旅遊項目及項目建設專項資金計畫;監測全市旅遊經濟運行;負責全市旅遊統計、信息分析、預測預報。
產業發展科
指導旅遊項目的開發、策劃、包裝、招商引資和建設;負責全市重點(大)旅遊項目的申報工作;負責指導全市旅遊區(點)開發建設;負責全市各類旅遊景區(點)、旅遊度假區(開發區、產業園)及專項旅遊產品實施標準化管理、質量等級評定;協調和指導全市假日旅遊和紅色旅遊工作;組織協調旅遊商品的開發、生產及銷售工作;負責指導生態旅遊、鄉村旅遊等新型旅遊的發展;負責全市旅遊業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建設全市旅遊信息網路服務綜合平台,為城市形象推廣、旅遊資源整合、企業信息發布、遊客信息諮詢等提供服務;擬訂全市旅遊電子商務發展戰略並組織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