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機構名稱:瀏陽市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局機構地址:行政中心二棟二樓 公開範圍:主動公開
機構分類: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能
根據市委、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瀏陽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瀏發〔2005〕9號)和《關於市人民政府機構設定的通知》(瀏發〔2005〕10號)精神,市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局(新聞出版著作權局)是主管全市文化、體育、廣播電視、新聞出版發展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文化體育藝術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制定全市文化體育藝術事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2.負責管理全市文學藝術工作。負責組織重大文化活動;指導文學藝術創作,扶植代表性、示範性、實驗性文化藝術品種,推動各門類藝術的發展。 3.負責全市民眾體育運動,開展全民健身活動;負責體育隊伍建設;選拔、培養、輸送體育人才,指導和協調各類體育比賽;開展國民體質測試工作。 4.負責管理全市文化體育市場;負責全市音像製品進口管理及音像製品批發、銷售、出租和放映管理;負責全市電影發行放映工作。 5.管理全市文化體育科技,推動文化體育科技進步和對外文化體育交流工作的發展。 6.綜合管理社會文化體育事業,依法管理全市文物工作,指導基層文化站工作。 7.監督管理新聞出版(著作權)工作,綜合管理全市圖書事業。 8.管理局屬單位,監督局屬單位國有資產保值增值。 9.承辦市委、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內設科室
根據上述職責,市文體廣電局設6個內設機構:(一)辦公室
負責辦文、辦會、來訪接待、來信回復、綜合調研、決策參考、文書檔案、印章管理、車輛等機關事務管理,協調聯絡工作,配合做好宣傳、培訓等工作,完成上級部門及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政工人事科
負責局機關和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訓、勞資分配等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文化體育、廣播電視電影、新聞出版行業人才隊伍建設規劃。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全市文化、體育、廣播電視電影、新聞出版等各類專業技術職稱申報工作。指導、協調全市文化體育、廣播電視電影、新聞出版領域的體制改革。
(三)文化科
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文化藝術事業的發展規劃,起草文化相關的規範性檔案。負責文化統計、年報等相關工作,指導文化基礎設施和基層文化站、廣場文化等建設。組織、指導、開展全市各類民眾文化活動。大力培養文化藝術人才,擴大業餘創作隊伍,繁榮業餘文藝創作。組織挖掘和整理民族、民間文化遺產。指導和督促農家書屋工程建設。
(四)體育科
貫徹執行上級有關體育工作的方針、政策,擬訂全市體育工作的發展規劃;積極實施奧運爭光計畫,統籌規劃全市青少年體育發展事業;貫徹實施全民健身條例,組織實施農民健身工程;統籌全市體育競賽計畫,指導管理大型體育比賽;培育發展體育產業;指導市體育總會及各體育協會工作;負責全市的體育對外交流與合作。
(五)廣播影視和市場管理科
負責協調、指導全市廣播電視電影事業發展規劃和廣播電視的安全播出,擬訂全市音像、出版發行業發展規劃、調控目標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重要文獻、重點出版物和教科書發行工作。負責管理全市文化市場。監督落實文化體育市場管理的政策、法規,集中承擔局行政審批職能;負責全市文化、體育、廣播電視電影、新聞出版等經營場所的行政許可相關工作。負責全市各類文化體育、廣播電視電影和新聞出版市場從業人員的業務培訓。
(六)計財產業科
負責編制文化體育廣播電視電影事業費年度預算、決算草案和文化體育廣播電視電影事業統計。負責文化體育廣播電視電影事業費的籌集、使用、管理。擬訂全市文化、體育、新聞出版、文物產業發展規劃。扶持和促進文化、體育、廣播電視電影、新聞出版、文物產業建設與發展。指導重點文化、體育設施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