濱州市鄉鎮企業管理局

建設背景

1987年“雙濱合併”,由於人員不斷增加,辦公室、宿舍已不能滿足需要,經市委市政府同意在現址徵用郝家居委會和耿家居委會土地17.5畝,建起辦公和宿舍區。其位置在黃河四路東首,東靠濱州市織布廠,西鄰郝家居民區,南至濱州市物資局,北對黃河四路。

行政職能

該局行政職能是: (1) 貫徹執行《鄉鎮企業法》和國家、省、地有關發展鄉鎮企業的方針、政策和法規、規章,研究擬定相應的配套措施並監督實施。 (2) 研究制定全市鄉鎮企業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鄉鎮企業和體制改革,參與制定村鎮建設規劃。 (3)會同有關部門指導、監督鄉鎮企業的財務、會計、審計、質量、安全、環保、衛生、人事、勞動、保險等管理工作,負責全市鄉鎮企業的各項統計工作。 (4) 組織指導全市鄉鎮企業管理費的收繳、管理和使用工作,指導鄉鎮企業的資產管理,組織開展資產評估。 (5) 按照國家產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對鄉鎮企業布局和產業結構的調整進行指導。 (6) 指導鄉鎮企業基本建設和技術改造工作,負責一般項目的審批和重點項目的審核申報。 (7)指導鄉鎮企業的科技進步工作和職工教育培訓工作。 (8) 協調和指導鄉鎮企業出口創匯工作,推動鄉鎮企業的對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 (9)負責收集、分析管理、發布經濟技術信息,為鄉鎮企業生產經營提供服務。 (10)會同有關部門指導、管理鄉鎮企業系統內的大中專畢業生、國家正式幹部、正式職工、城鎮契約制、農民契約制工人工作和鄉鎮企業工會的工作。 (11)指導濱州市鄉鎮企業協會的工作。 (12)負責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該局內部機構設有辦公室、 政工科、財務科、企管科、科技教育科5個科室,幹部職工2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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