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陽市演講朗誦學會

國家衛生城市、國家園林城市和國家優秀旅遊城市濮陽,是“中華第一龍”的發現地,也是我國詩歌的濫觴之地。《詩經》“國風”160首中就有39首來自濮陽。近年來,演講朗誦在這裡蔚成風氣,演講朗誦愛好者隊伍逐漸形成。4月22日,濮陽市演講朗誦學會成立大會在瑞豐園大酒店召開。濮陽文化舞台上又增加一支生力軍。

成立大會

學會特邀顧問中國朗誦藝術研究會副會長,著名播音朗誦藝術家,原中央人民廣播電台播音員曹燦為學會題寫了會名,並向大會現場打來電話予以祝賀。中央電視台解說播音員,影視配音演員詹澤到會祝賀,也應邀擔任了學會的特邀顧問。雲南省演講學會,大連市朗誦藝術學會,《演講與口才》雜誌社都向大會發來賀信賀電。

市委常委、宣傳部長、副市長李萍向大會致信祝賀。學會名譽會長、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萬士峰在大會上作了書面講話。

市總工會、市文聯和濮陽詩詞學會的領導同志也到會祝賀。

濮陽市演講朗誦學會初始會員232人,主要是在全市(包括油田、乙烯等國家、省屬企業)歷次朗誦演講活動中湧現出來的優秀人才。據了解,在全國地市級城市中,濮陽是首家成立演講朗誦學會。這從一個方面說明濮陽的文脈淵遠,社風高雅。演講朗誦之風的興起,必將對和諧濮陽的建設起到良好的推動作用。

理事名單

濮陽市演講朗誦學會理事名單

(2012年4月22日第十一次常務理事會增補後,共有理事62人)

張玉民 許清林 王向道 吉耀波 王式煊 王彬 程忠建 魏漢武 黃新民 吳 斌

張紅麗 劉 紅 孫曉英 常玉強 李洪亮

劉青竹 趙風華 劉俊軍 王慶華 庫卿軍

董玉卿 王紅玉 董建臣 解瑞民 雷利鳴

焦先華 趙 娜 黃小飛 周彥偉 田秀華

時紅娟 王鴻祿 李聰芳 楊國棟 李小芳

李 玲 朱海霞 張 凌 吳 兵 許鴻斌

張雅娟 李 靜 張雷普 張淑榮 張莉芬

張 峰、張中亞、周菱姿、雲飛、薛淑萍、韓振華、韓曉東、王靜麗、陳瑞霞、高艷茹、封秀梅、張付東、余慧 劉學君 張鳳英 馮麗珺、郝 艷

2010年12月5日

學會理事會第八次會議增補後的常務理事名單

(共37名)

王紅玉 王 彬 劉 紅 劉青竹 劉俊軍 孫曉英 許清林 王向道 吉耀波 王式煊 吳 斌 李洪亮 李 靜 張玉民 張紅麗 張淑榮 張莉芬 朱海霞 周彥偉 趙風華 常玉強 黃新民 焦先華 程忠建 董玉卿 董建臣 解瑞民 雷利鳴

魏漢武 張峰、李聰芳、韓曉東、吳兵、張中亞 余慧 劉學君 張鳳英

內部管理

關於加強內部管理若干問題的決議

要點:

被批准入會,只有進行註冊,才能成為正式會員;未註冊者為名義會員。

正式會員享有優惠的權利;名義會員不享有這些權利。

對會員、學會理事、常務理事每年參加學會活動的次數作了規定。

對註冊作了規定。

對加入學會通信網作了規定。

針對演講朗誦必須通過集體活動才能開展的特點和學會活動組織中出現的具體問題,經過廣泛徵求會員意見,由理事會審慎研究,特對內部管理問題作出若干決議,望全體會員,認真遵守。

一、關於會員的管理:

1、凡按照學會章程規定,由本人提出申請,經正式會員介紹,按照程式獲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批准入會的演講朗誦愛好者,即為學會的名義會員;名義會員不享有獲得學會有關優惠的權利。

除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批准擔任學會理事以上職務者外,只有獲得學會註冊,領取會員證後,方可成為學會正式會員。

2、學會正式會員參加學會組織的有關活動,享有減交、免交有關費用等優惠待遇的權利。學會正式會員每年應有兩個以上作品在學會活動中展示,應當按時參加學會通知的有關活動。如有特殊情況不能參加學會活動,應當向下通知者說明情況。如果既不說明情況,又在一年內不參加學會活動者,即失去正式會員的資格。

二、加強對學會領導骨幹的管理:

1、學會理事每年應當參加6次以上學會活動(包括學會工作會議、沙龍、參加演出、學術研討會、報告會等,不包括觀看演出,下同)。對於學會通知參加的有關活動,必須按時參加。確有特殊情況不能參加時,必須向會長或副會長請假。如果一年內有3次不請假不參加學會活動,或一年內參加學會活動累計不超過4次者,其理事職務自動免除,正式會員身份予以保留。

2、學會常務理事每年應當參加10次以上學會活動。對於學會通知參加的有關活動,必須按時參加。確有特殊情況不能參加時,必須向會長請假。如果一年內有2次不請假不參加學會活動,或一年內參加學會活動累計不超過6次者,其常務理事職務自動免除,保留其理事職務。

3、學會的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副秘書長必須模範遵守學會章程,帶頭執行本決議,同時要認真按照分工開展工作,完成自己負責的工作任務。如有違反章程及決議現象或不能有力開展工作,完不成工作任務者,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有權追究其責任,直至免除其職務。

4、學會的理事、常務理事和領導骨幹,必須帶頭維護學會的利益,維護學會的形象。學會骨幹或領導成員,在社會上進行有經濟收益的演講朗誦及其有關活動時,必須向學會報告,必要時應經學會批准。任何人不得以學會骨幹或領導成員身份從事有損學會名譽和利益的活動。不允許任何人冒充學會骨幹或領導成員,在社會上從事各種活動。

三、關於會費繳納和註冊管理:

1、會費只是會員嚮往學會的一種表示,學會不把它作為收益的手段。會費標準仍然為每人每年10元,大學生會員減半。

2、尚未註冊的名義會員,在接到註冊通知後的一個月內,按照入會年度到2011年度的年頭計算,一次向指定人員交清本屆各年的會費。逾期不交,即視為拒絕註冊,仍作為名義會員。

3、已經在學會註冊的會員,在接到再次註冊通知後的一個月內,一次向指定人員交清2009、2010、2011三年的會費。逾期不交,即視為放棄正式會員身份;其擔任的學會職務自動免除。

4、新批准入會的人員,按照學會下達註冊通知時的要求,在規定時間內註冊。

四、建立幾項制度:

1、學會的各項活動,均由辦公室建立簽到記錄。

2、學會正式會員要及時向學會報告通訊方式及其變更情況。凡持中國移動卡手機的會員,要加入學會“飛信網”,即在接到“朗誦學會將你加為好友”時,立即回復“是”即可。

接到學會關於要求參加活動的簡訊通知時,有特殊情況不能參加要及時回復。如不回復,即按照無故不參加處理。

3、建立報告制度。對於學會的指示、決議及要求的執行情況,本人負責的工作開展情況,或遇到涉及學會利益的事件本人處理的情況以及其它應當向學會報告的情況,都必須及時向學會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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