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澳門大學、澳門理工學院、旅遊學院及澳門科技大學四所高校(下稱“四校”),將於 2017 年聯合推行“澳門四高校聯合入學考試(語言科及數學科)”(下稱“聯考”)。聯考是指四校聯合組織中文、葡文、英文和數學四個科目的入學考試,四科以外其他科目的考試或面試,則由四校自行安排及公布。四校將根據各自課程之入學標準錄取學生。有關各校課程之入學要求,考生需查閱四校之招生章程。由於聯考並非統一入學分發,考生仍可同時獲多間高校錄取而作出入學選擇。
四校定義
澳門大學
澳門大學於1981年成立,前身為私立東亞大學。經過34年的發展,澳門大學在教學、研究和社群服務領域均取得卓越的貢獻,並已發展成為澳門本地區最優秀的國際化、唯一一所綜合性公立大學。澳門大學現有學生9,400多名,設有人文學院、工商管理學院、教育學院、健康科學學院、法學院、社會科學學院、科技學院、中華醫藥研究院及榮譽學院,開辦學士、碩士、博士等約130多個學位課程,授課語言以英語為主,部分課程以中、葡或日語授課。澳門大學獲國家批准設立兩個國家重點實驗室,分別是模擬與混合信號超大規模積體電路國家重點實驗室和中藥質量研究國家重點實驗室(澳門大學),中藥質量研究國家重點實驗室由澳門大學與澳門科技大學聯合設立。
澳門理工學院
澳門理工學院成立於一九九一年九月十六日。是一所公立、多學科、套用型的高等學府。學院以“普專兼擅,中西融通”為校訓,以“教學與科研並重”為方針,以“小而美、小而精、出精品”為方向,以“紮根澳門,背靠祖國,面向世界,爭創一流”為理念,以“教學標準國際化、科研工作規範化、校園設施電子化、行政工作法治化”為治校標準。現任理事會成員為:院長李向玉教授,副院長嚴肇基教授、秘書長陳偉翔博士。現有教學、科研人員約二百三十人,其中博士學位擁有者約占百分之六十五,另有專業培訓員約五十人。在校學位課程學生三千多人,學院下設六所學校,包括語言暨翻譯高等學校、管理科學高等學校、公共行政高等學校、體育暨運動高等學校、藝術高等學校、高等衛生學校。
旅遊學院
旅遊學院於1995年成立,是一所隸屬於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社會文化司的公立高等教育機構,提供一系列旅遊範疇的學位課程和專業培訓,包括酒店、旅遊、文化遺產、會展、零售及市場推廣、休閒娛樂、康體活動、文化創意及廚藝等。
澳門科技大學
澳門科技大學建校於2000年,發展迅速,已成為澳門規模最大的綜合型大學,也是兩岸四地最年輕的百強大學。大學擁有博士、碩士、學士三級學位授予權,授課語言以英語為主,部分課程以中、葡或西班牙語授課,目前各類在校生逾萬人,其中博士及碩士研究生約2800人,本科生7700多人。大學現設商學院、酒店與旅遊管理學院、人文藝術學院、法學院、資訊科技學院、中醫藥學院、健康科學學院、藥學院、國際學院、通識教育部,涵蓋文、理、法、管、商、醫、藥、藝術、傳播、語言等學科門類課程。澳門科技大學獲國家批准設立國家重點實驗室:中藥質量研究國家重點實驗室(澳門科技大學),中藥質量研究國家重點實驗室由澳門大學與澳門科技大學聯合設立。2014年11月,中國科學院首個在境外設立的夥伴實驗室在澳門科技大學成立,即中國科學院重點實驗室:澳門科技大學月球與行星科學實驗室——中國科學院月球與深空探測重點實驗室夥伴實驗室。
考生資格
聯考報考生必須具備以下任何一項資格:
1. 完成中學六年級或相等程度,並取得畢業資格;或
2. 現正就讀中學六年級或相等程度;或
3.於2017年9月1日年滿25歲或以上,不具備以上資格,但具有特殊才能條件者。
報名日期程式
考生必須向欲報讀高校個別辦理網上報名手續及繳交所需之報名費(如考生欲同時報讀四校之課程時,必須自行分別向四校辦理相應入學報名程式)。考生完成報名手續後,四校會匯總考生報名資料,以安排聯考考試及個別高校之入學考試。
聯考准考證
考生如已報考四校中任何一所高校, 將獲發“聯考准考證”。“聯考准考證”上將列出四校校徽、考生個人資料、考試科目所屬考場 (如澳大、理工、旅院及科大)、考室及座號等。
“聯考准考證”於相應時間在報考高校之網報系統下載。
考生必須持有效的身份證明檔案及“聯考准考證”參加聯考。
如考生在個別報讀的高校需要參加聯考科目以外的其他科目考試(如澳大物理科)或專業評核試,則需要在有關高校之網報系統下載屬於該考試科目或專業評核試之准考證,以參加該校之考試或評核試(請注意屆時准考證只有個別高校校徽)。參加個別高校之考試或評核試之考生,必須持有效的身份證明檔案及該校之准考證參加考試。
聯考結果公布
考生可於 每年年 5 月第一個星期內在報讀高校之網報系統內查閱其聯考結果。
按各學士學位課程入學要求及所定之名額,四校將會以聯考成績、自設的入學考試的成績(如適用)或面試表現(如適用)作錄取準則。
四校並不會對外公布考生聯考結果。考生報讀高校之錄取結果將由四校透過其招生專頁向個別考生髮放,獲錄取考生根據報讀高校之要求辦理入學手續。
豁免考試科目
由於各高校考試科目豁免要求不一,考生應了解所有報讀高校各自製定豁免考試科目之要求。
1.考生欲申請豁免考試科目,須分別按照報讀高校所訂定之申請期及有關規則作出申請。
2.若考生成功獲所有報讀高校批准豁免考試科目,其聯考准考證上該考試科目會標示為“已獲豁免考試”。若申請科目未能獲得所有報讀高校之豁免批准,該生仍須出席考試,以滿足其未獲豁免批准之報讀高校之入學要求。
覆核考試成績
1.考生如對聯考成績有疑問時可申請覆核聯考考試成績,必須於聯考結果發出後 3 個工作天內提出,逾期之申請將不獲處理。
2.申請覆核聯考成績之費用為每科澳門幣50元; 有關申請將於繳費後獲得處理,中文附加卷及數學附加卷均被視為獨立科目。
3. 覆核成績是指由相關科目之主考覆檢試題內每部份之分數及總分是否計算無誤,及答卷內所有答案是否已獲評分。
4. 申請覆核成績之最終結果於截止日期後 5 個工作天內以電郵通知考生。
5. 經覆核之成績為該科之最終成績,四校將不再受理考生任何抗訴申請。
6. 在任何情況下,四校不會公開考生之入學考試試卷及其答題內容。
常見問題
1. 報名 | |
1.1.如何報考聯考? | |
有意報考四校或當中任何一所高校的人士,屆時必須到擬報考高校的網報專頁,並按相關高校公布的報名方法辦理手續。 | |
1.2.聯考報名費為多少? | |
申請人只須繳交擬報考高校的報名費便可。四校學士學位課程入學考試報名費如下: 澳門大學 MOP250 澳門理工學院 MOP250 旅遊學院 MOP250 澳門科技大學 MOP250 | |
1.3.可申請豁免聯考各科目考試嗎? | |
可以。但現時四校各自訂定了豁免考試的要求及準則,所以考生必須於申請前了解清楚所報考高校各科目的豁免考試要求。四校會各自對其豁免考試的申請作出審批,並以電郵通知或透過網報專頁公布有關申請結果。 | |
1.4.身心障礙學生可申請特別考試安排嗎? | |
可以。四校已制定“澳門四高校聯合入學考試(語言科及數學科)身心障礙學生特別考試安排”,有需要的考生可於每年聯考報名截止前一個月(即於12月31日前)遞交申請表及所須證明檔案。審批結果將於考試當年二月底前以電郵方式通知申請人。 | |
1.5.考生向四校報名後才發現需更改個人資料,要分別通知各所報考高校嗎? | |
需要。考生必須以電郵方式向報考院校提出申請,並需附上所需更改資料之證明檔案。 | |
1.6.已報考聯考的考生,倘符合當中個別高校“直接入學"的報名要求,可以同時以這兩種途徑申請嗎? | |
可以。聯考不影響各高校現行招生政策,亦非四校唯一的錄取方式,唯申請人所擁有學歷資格必須符合擬報讀高校的入學要求。 | |
1.7.考生若參加了本年度聯考並取得考試成績,該成績可否保留用作日後報考四校學士學位課程之用? | |
不可以。聯考成績只適用於報讀當年的相關課程。若考生被錄取後因特殊原因暫時無法入學,可按有關高校的規定及程式,提出保留學位的申請。 | |
2.考試安排 | |
2.1.考生的"聯考准考證"由誰發出? | |
四所高校將分別向其考生髮出"聯考准考證"。換言之,考生將獲發與報考高校相同數目的"聯考准考證"。 | |
2.2. "聯考准考證"將於何時及通過哪種方式發出? | |
"聯考准考證"將於3月22日至4月2日發放,考生可於報考高校之網報系統下載。 | |
2.3.考生是否必須出示所有報考高校發出的"聯考准考證"才可參加考試? | |
不需要。考生只須持任何一所報考高校發出的"聯考准考證"及有效身份證明檔案,便可參加聯考科目考試。 | |
2.4.倘學生髮現其"聯考准考證"所載之個人資料有誤時,該怎樣處理? | |
考生倘發現"聯考准考證"所載之個人資料有任何錯漏,須於考試前至少3個工作天以電郵方式向報考院校提出更正。 | |
2.5.本人只報考了四校其中一所高校,為甚麼會被安排到其他高校參加考試?是不是"聯考准考證"印錯了? | |
不是。聯考的四個科目的考試將會使用四校所提供的考室;因此,考生有機會被安排在任何一所高校的考室參加聯考。 | |
2.6.附加卷部份的考試會怎樣安排? | |
必須要參加中文附加卷或數學科附加卷考試的考生,在正卷部份考試完結後,必須按照監考人員的指示及安排,繼續進行附加卷部份的考試。 | |
2.7.考生當日若遲到會怎樣處理? | |
於考試開始後才進入考室的考生,將被視為遲到,並將不獲給予額外考試時間;於開考30分鐘後方到達考室之考生,均不準參加考試。 | |
2.8.考試當日,如果遇上颱風及暴雨襲澳的情況,考生該根據哪間高校的指引辦事? | |
四校已於"澳門四高校聯合入學考試(語言科及數學科)簡章及考試規條"共同列明颱風及暴雨襲澳下的考試安排。所有被取消的考試將會順延至下一周同一時間舉行。四校將會透過電話短訊(SMS)及電郵通知相關考生考試的具體安排。 | |
3.錄取及分數公布 | |
3.1.四校會同時公布聯考結果嗎? | |
會。每年5月第一個星期四校會同時公布聯考結果,考生可於報考高校的網報系統查閱其聯考結果。 | |
3.2.其他人可以取得考生的聯考成績資料嗎? | |
不會。考生的個人成績只會供其本人查閱。 | |
3.3.若對聯考成績有異議,需如何申請覆核? | |
倘考生對聯考成績有疑問時,可於聯考結果發出後3個工作天內提出申請及繳交費用。覆核成績是指由相關科目之主考覆檢試題內每部份之分數及總分是否計算無誤,及答卷內所有答案是否已獲評分。 | |
3.4.四校確認錄取及繳費安排如何? | |
確認錄取及繳費日期由四校自行安排,詳情需留意四校各自公布的相關訊息。 | |
3.5.聯考會否有補考機制? 考生因突發事件無法參加考試該怎麼辦? | |
聯考每年只舉行一次,不設補考。倘考生因各種特殊情況而無法參與考試,可聯絡報考高校,以了解是否可作其他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