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住房和城鄉建設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我市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有關規定、辦法並組織實施。

主要職責

(二)擬訂我市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含燃氣行業)的發展規劃,並指導和組織實施。

(三)承擔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房地產市場的責任;實施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資質、物業管理企業資質、商品房預售的行政許可並進行監督管理;提出住房和房地產業發展規劃;指導全市城鎮住房制度改革與住房發展工作;編制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執行;指導和監督全市房地產登記發證和房地產中介服務工作;指導和監督全市房屋拆遷和房屋拆遷糾紛仲裁工作。

(四)監督全市建築業企業、工程建設監理企業、招標代理機構、工程造價諮詢機構、勘察設計諮詢單位對資質標準的執行並負責其資質審核審批工作。

(五)監督管理建築市場,規範建築市場各方主體行為。指導全市工程建設、建築業的行業改革發展。

(六)承擔推進建築節能減排和行業科技發展的責任。指導全市發展散裝水泥和商品混凝土的工作。

(七)承擔規範、指導村鎮建設的責任。指導村鎮建設和農村住房建設,指導小城鎮和村莊人居環境的改善工作。

(八)承擔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監管的責任,負責對全市程質量、安全生產工作的指導和監督檢查;負責建築工程的施工監管和竣工驗收備案工作,指導編制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組織或參與重大工程質量安全事故調查和處理;指導監督工程檢測、城建檔案管理等工作。

(九)負責對全市城鎮燃氣行業的監督管理;負責城鎮燃氣專項規劃的編制、實施和管理工作;負責城鎮燃氣建設項目的審批、審核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燃氣經營許可、燃氣使用許可的審查、審批發證及年審工作;負責對燃氣設計、施工單位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城鎮燃氣行業和安全生產管理、執法檢查工作;牽頭或參與城鎮燃氣事故的調查處理;參與燃氣價格及其他收費標準的制定和調整;負責編制實施城鎮燃氣行業從

業人員上崗培訓、發證和管理。

(十)指導全市工業與民用建築的抗震設防工作和附建式人防工程建設工作。

(十一)制訂建設行業科技發展、人才培訓規劃、組織建設行業科技項目攻關和科技成果套用、推廣;指導建設行業職工隊伍的培訓和繼續教育;負責強制性建設標準、規範和規程的貫徹執行。

(十二)管理屬下事業單位。

(十三)承辦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職責,局機關設6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組織協調機關政務和日常管理工作;負責組織編制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改革發展總體規劃和政策調研工作;起草綜合性檔案、規章制度;承擔有關規範性檔案的起草工作;承擔文秘、會務、後勤、檔案、信息、保衛、保密、信訪、督辦、新聞宣傳、財務管理、政務公開等工作;牽頭做好市城市(縣城)和村鎮建設統計工作;負責住房與城鄉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指導和協調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電子政務工作;指導屬下事業單位的財會和審計工作;指導、監督屬下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等工作。

(二)房地產業管理科

貫徹落實上級關於住房發展和房地產市場監管的政策和措施;編制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執行;積極實施房地產業發展規劃、科技發展戰略、產業政策和規定;具體實施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資質、物業管理企業資質、商品房預售的行政許可和日常管理工作;指導和監督全市房地產發證登記工作和房屋拆遷工作以及房屋拆遷糾紛仲裁工作;做好規範房地產業市場的執法檢查工作;指導和監督全市房地產中介服務工作,負責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的資質審核工作;負責房地產業從業人員的培訓工作和全市房地產統計工作;指導市房地產行業協會的工作。

(三)建築市場監管科

監督執行上級有關工程建設、建築業、勘察設計的行業發展政策、規章制度;擬訂規範建築市場秩序、房屋與市政工程項目招標投標、建設監理、施工契約管理、工程風險管理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監督建築業企業、工程建設監理企業、招標代理機構、工程造價諮詢機構、勘察設計諮詢單位對資質標準的執行並負責其資質審核審批工作;指導村鎮建設和農村住房建設,指導小城鎮和村莊人居環境的改善工作;配合人事部門實施註冊執業資格管理工作;組織大中型工程項目初步設計審查;負責建築工程施工圖設計審查的監督管理;監督房屋和市政工程抗震設防標準的執行;負責超限高層建築抗震設防審

批;監督和指導執行建設工程統一定額、工期定額和工程造價技術標準;指導市裝飾協會、市勘察設計行業協會工作。

(四)工程質量安全監管科

監督執行建築工程質量、建築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技術標準;指導及規範建築市場各方主體的質量安全行為,負責全市工程質量和安全監督、檢測、城市建設檔案等機構的監督管理和相關人員的考核工作;指導編制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組織或參與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承擔全市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審核管理和安全生產相關人員的考核工作;指導行業從業人員崗位培訓和職業技能鑑定;負責市直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施工許可核發工作以及竣工驗收備案工作;監督執行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科

技、建築節能、牆體材料革新以及散裝水泥的發展規劃和政策;組織科技項目研究開發,指導科技成果的轉化推廣;指導全市發展散裝水泥和商品混凝土工作。

(五)城鎮燃氣管理科

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關於城鎮燃氣行業管理的政策和措施,擬訂城鎮燃氣發展規劃和建設計畫並指導和組織實施;負責城市燃氣專項規劃的編制、實施和管理工作;負責城鎮燃氣建設項目的審批、審核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燃氣經營許可、燃氣使用許可的審查、審批發證及年審工作;負責燃氣施工單位的資質審查上報和審批發證;負責對燃氣設計、施工單位進行監督管理,對在本市承接業務的市外燃氣設計、施工企業進行資格審查及備案;負責城鎮燃氣行業的安全生產管理、執法檢查工作;牽頭或參與城鎮燃氣事故的調查處理;參與城鎮燃氣價格及其他收費標準的制定和調整;負責編制實施燃氣行業

從業人員上崗培訓、發證和管理;指導燃氣行業協會的工作。

(六)人事科

負責局機關和指導屬下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社會保險、離退休人員服務等工作;負責幹部(科技人員)、職工的業務培訓;受理專業技術人員技術資格評審;負責局機關和指導屬下單位的紀檢、監察和黨群等工作。

直屬單位

1、潮州市房地產管理局

2、潮州市建築設計院

3、潮州市建築安裝總公司

4、潮州市建築工程質量監督站

5、潮州市建築工程安全監督站

6、潮州市建築工程質量檢測站

7、潮州市工程造價管理站

8、潮州市散裝水泥辦公室

9、潮州市城建檔案館

10、潮州市建設技術培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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