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潢川縣人民政府關於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改革的
實施意見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直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確保國家基本藥物制度順利實施,建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管理和運行新機制,調動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廣大醫務人員的積極性,切實增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公益性,保障廣大人民民眾享受到廉價、便捷、優質的基本醫療衛生服務,依據中央及省市有關檔案及醫改精神,經縣政府研究,現就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改革工作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詳細內容
一、基本原則堅持政府主導、綜合改革、創新機制的原則,對全縣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按照公益性方向,強化政府職責,突出工作重點,積極穩妥推進人事分配製度、基本藥物制度、保障制度等綜合改革,建立公益性的管理體制、競爭性的用人機制、激勵性的分配機制、規範性的藥品采供用機制、長效性的補償機制,實現“保基本、強基層、建機制”的目標。
二、主要任務
(一)實施基本藥物制度
1、執行藥品零差率銷售政策。全縣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全部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實行藥品零差率銷售。加大基本藥物知識的宣傳和培訓力度,推行國家基本藥物臨床套用指南和基本藥物處方集,規範醫務人員診療行為,促進合理用藥,提高基本藥物使用率。
2、統一招標配送藥品。嚴格執行基本藥物統一招標採購政策,8月1日起,全縣統一通過省網上集中採購平台採購藥品,嚴禁違規採購。建立高效的藥品統一配送平台和安全快捷的貨款結算機制,確保基本藥物及時配送到位。
(二)建立長效補償機制
1、定額補助、保障運行
為彌補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因實行藥品“零差率”銷售而發生的經濟損失,縣財政除足額及時下撥中央、省級下達的醫改資金外,並每年投入資金800萬元,用於保障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正常運行,三年內增人不增加經費。
2、包乾使用,超支不補
為充分發揮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管財、理財的積極性,現行經費管理模式不變。縣財政每月按均衡進度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補助經費撥入“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經費專戶”;縣衛生主管部門根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管理的需要,及時把資金劃入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賬戶,對超過預算的支出不予補助。
3、專項經費,專項使用
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補助資金是用於基層醫療機構(包括縣疾病控制、婦幼保健,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為城鄉居民免費提供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的專項資金,縣財政按照上級補助標準全額安排並配套到位。
(三)深化人事、分配製度改革
1、核編定崗
依照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職能,科學設崗,合理定員,重點把握以下比例:一是最佳化人員結構,降低非衛生技術人員的比例,衛生技術人員所占比例為編制總數的80%左右;二是鄉鎮衛生院必須把公共衛生服務作為首要任務,切實履行職責。專業公共衛生人員配備原則上不低於編制總數的20%,最少不得少於5人;三是發揮中醫藥在農村基本醫療服務領域的優勢,在崗位設定和人員確定上應兼顧中醫藥人員。
2、競聘上崗
實行全員聘用。由用人單位與在編受聘人簽訂聘用契約,統一使用《河南省事業單位聘用契約書》。首先將本單位現有在編在冊的正式工作人員按照現聘職務或崗位進入相應等級的崗位,做好有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的轉變。為了保持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平穩過渡,對不在編的臨時人員應在保證各項業務工作正常運轉的前提下,根據工作需要,按照擇優錄用的原則,留用一部分在技術工作崗位上具有執業資格的業務骨幹,並簽訂責權明晰的用人協定。
3、人員分流安置
各單位按照新核定的人員編制數和新設定的崗位,進行全員聘用。對未被聘用的人員以內部消化為主,實行多層次,多形式的分流安置:一是內部調劑。由衛生主管部門根據工作需要,在本系統內調劑到其他有崗位空缺、缺編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二是提前退休。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含5年)、且工作年限滿20年的,或工作年限滿30年的人員,由本人申請,經組織批准,可按有關規定辦理提前退休手續;因病不能上崗,可按有關規定辦理病退手續;三是輪崗培訓。未被聘用的人員由衛生主管部門組織分流人員開展轉崗培訓,經過培訓合格的,競聘上崗。四是鼓勵分流人員重新自謀職業,對到新的領域,新的崗位自謀職業的給予一次性經濟補償。補償標準按工作年限每滿1年,發放相當於本人上年度1個月平均基本工資的補償金。
清退臨時聘用人員的補償標準可以參照衛生系統分流人員補償標準。
4、崗位管理
嚴格按照省編辦核定的我縣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人員編制數(858人),根據農村衛生事業發展要求和基層衛生醫療機構現有人員隊伍實際狀況,科學設定工作崗位,控制聘用非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的比例,把好進人關,通過公開招聘的方式逐年逐步補充到位。
5、績效考核與績效工資
(1)績效考核辦法。根據省衛生廳、財政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河南省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績效考核辦法(試行)》,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及其工作人員進行績效考核。對工作人員的績效考核,包括工作數量、工作質量、勞動紀律、醫德醫風和居民滿意度等基本情況,並按照各崗位所承擔的職責、任務、風險、社會效益等情況確定崗位分配係數。對貢獻大、技術要求高、風險高、社會效益好的崗位應確定較高的分配係數,合理拉開分配係數的檔次。考核的結果直接與工作人員的待遇掛鈎,作為績效工資分配的依據和晉級、獎勵以及聘用、續聘和辭退的參考依據。
(2)績效工資實施辦法。根據我縣實際情況,借鑑外地經驗,確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績效分配原則,即績效工資總量=基本工資+基礎性績效工資+獎勵性績效工資。獎勵性績效工資在分配中應堅持多勞多得,優勞優酬,重點向關鍵崗位、業務骨幹和做出突出貢獻的工作人員傾斜。為充分調動醫護人員積極性,設院長獎勵基金(原則不超過醫療收入總額的2%)用於獎勵貢獻突出的工作人員。
三、保障措施
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改革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時間緊、任務重,各單位必須從講政治的高度,從大局出發,充分認識這項改革的重大意義,周密部署,統籌安排,扎紮實實把各項改革政策貫徹落實到位。
(一)加強組織領導,搞好協調配合
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改革工作由縣政府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領導小組統籌組織和協調。衛生、編制、發改、財政、人社等部門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認真落實各自的職責任務,並加強溝通和協調,形成合力,保證改革順利實施。
(二)加強動員宣傳,營造良好環境
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改革關係到廣大基層醫務人員的切身利益,要深入細緻地做好改革動員和思想政治工作,處理好改革發展穩定的關係。要高度重視改革的宣傳工作,採取多種形式深入宣傳,講清政策,營造良好的改革環境,確保社會和諧穩定。
(三)加強監督檢查,確保規範運行
各部門要深入檢查各項改革政策的落實情況和工作進度。要建立科學合理的監督檢查機制,加強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服務提供情況、運行情況、財務管理情況、基本藥物制度執行情況、藥品集中招標採購配送情況、政府補助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確保各項工作有序規範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