潁州區人民檢察院是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為維護國家憲法和法律的統一、正確實施而依法獨立行使檢察權,具有以下幾種職能:對於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如國家工作人員貪污賄賂案件、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瀆職案件等)進行偵查;對於公安機關偵查的案件進行審查,決定是否逮捕、起訴;對於公安機關的偵查活動是否合法,實行監督;對於刑事案件提起公訴,支持公訴;對於人民法院的審判活動是否合法實行監督;對於刑事案件判決、裁定的執行和監獄、看守所、勞動改造機關的活動是否合法,實行監督;對民事審判活動和行政訴訟實行法律監督,對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決和裁定,發現有違反法律、法規等情況,按審判監督程式提出抗訴。
1996年以來,先後有200多人次被評為各類先進個人和優秀共產黨員,30多人次榮立二、三等功;內設機構被評為各級先進單位53次。該院也先後被評為“五好檢察院”、“全省先進檢察院”、全省瀆職侵權檢察工作先進集體、全省民事行政檢察系統先進集體;先後評為全國反假幣工作先進集體、安徽省反假幣工作先進集體;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信訪工作先進單位;市第三、四、五屆文明單位;市先進黨總支;市“四五”普法先進集體等榮譽。